10月23日,北京市教委公布《關于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規定,自明年9月1日起,中小學教師資格實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冊,教師資格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種形式,筆試時間預設于每年3月、11月,面試時間預設于每年5月、12月。定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將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筆試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所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以及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等能力。面試主要考查申請人的職業認知、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師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情境模擬等方式,包括抽題、備課(活動設計)、回答規定問題、試講(演示)、答辯(陳述)、評分等環節。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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