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外國人在華任教,需要持有“外國專家證”等資質證明;聘請外教的機構,也需要具有相關資質。然而,現實中,一些培訓機構沒有遵循外教招聘的合法程序,甚至沒有資質的機構招來沒有資質的外教。這種現象導致外教隊伍魚龍混雜,教學管理混亂,教學質量堪憂。面臨這一監管難題,不僅要出臺可操作的規定,還需要各部門聯手監管、綜合治理。
至少在北京,只要是金發碧眼的“洋人”,便可以在各類培訓機構和教育市場中吃上“外教”這碗飯,這樣的日子或許馬上就要到頭了。這是目前北京教育培訓界熱議的話題。
近日,北京市發布通知,要求語言類的外教必須持有教師資格證或者語言教學資格證。消息傳出,引起廣泛關注。相關專家人士分析,此規定有利于整肅目前培訓機構聘請外教的不規范局面,那些聘請“黑外教”的機構將難以維繼、面臨調整。
以北京為代表的全國外教市場,秩序究竟如何?對外教的管理,又卡在何處?建立嚴肅規范的外教用人機制,又要做出哪些努力?本報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這張臉就是最大的本錢”
“在如今的外教市場,只要長著一張老外的臉,就能很容易地在培訓機構謀個工作。”曾在北京一家語言培訓機構長期任職的黃先生告訴記者。
事情果然如黃先生所說的那般容易嗎?經黃先生介紹,在北京語言大學讀書的20歲英國小伙Maros答應以應聘者的身份,和記者一起體驗一下在北京教育培訓機構的“求職”歷程。
此前,不論是在英國還是中國,Maros都沒有任何教學經歷,更沒有任何教師資格證書。在自己的簡歷中,Maros一五一十地寫上了這一點。隨后,通過招聘網站,Maros向6家培訓機構發去了簡歷。不到一天,6家機構都有了反饋,都提出讓Maros面試,Maros挑選了兩家機構前去面試。
Maros和記者首先來到位于中關村的一家培訓機構。面試時,Maros明確表示:“我沒有任何資格證,來中國是為了學漢語,沒有從事過英語教學工作。”該機構的面試人員聽了之后沒有提出疑問,而是告訴Maros“這些都沒有關系”,“你只要帶過一兩個中國學生,熟悉了就知道怎么教了”。在Maros一再強調自己沒有經驗,并對學生可能會挑剔自己感到擔心時,該機構工作人員表示,沒有教學經驗的人可以先試用,試用期工資較低,在1000—2000元之間,“剛入職工資低,就算你交給我們上崗培訓費了。等你輕車熟路以后,幾天就能把錢賺回來”。Maros就這樣被該培訓機構錄取了。
在另一家培訓機構,經過大同小異的面試,Maros同樣獲得了入職許可。黃先生對感到不可思議的Maros說:“這張臉就是你最大的本錢。”
黃先生說,如今培訓機構對外教的需求量是井噴的,除去Maros這樣自己找上門來的“自謀職業者”,培訓機構還會通過登錄一些外國人活躍度高的交流網站去尋找“洋老師”。“不過,這樣時間成本較高。雖說培訓機構對外國人是否具有教師資格不太關注,但還是希望能找到人品比較靠譜的老外。尤其是2013年英國外教羅賓森的事情曝光以后,培訓機構對這方面的注意力有所加強。”黃先生說。
英國外教羅賓森有8年在中國的經歷,曾在北京某國際學校當了3年外籍教師。2013年,英國BBC曝光該國警方正在通緝一名涉嫌傳播淫穢兒童照片和性侵兒童的逃犯尼爾·羅賓森,正是此人。此事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使公眾對外教市場的規范產生強烈質疑。
然而,目前看來,或許一些培訓機構對外國人的“前科”會有所防范,但在教師資格這一問題上,還基本處于“裝糊涂”的狀態。
黃先生說,為了降低成本,更多的外國人或者培訓機構會尋求中介的“幫助”。對雙方來說,中介都會起到一個“過濾”作用。“培訓機構有可能被老外騙,而老外其實也有可能被培訓機構騙。不給老外按時結算工資的事情比比皆是。”黃先生說。
黃先生曾經多次和這種中介打交道。多數情況下,中介會把有求職需求的外國人的一些基本資料轉給培訓機構。這些資料包括外國人在中國的求學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不過,這并非是培訓機構要挑選有教學經驗的外教,而僅僅是考慮到,正在中國讀書的外國人一般不會有將來讓培訓機構惹上麻煩的特殊情況。
“這些資料很寬泛,并不專業,對我們來說,更多是起到了一種心理上認為求職者靠譜的作用。”黃先生說,他們會據此通知求職者來面試。基本上,這就是很多培訓機構聘請外教時唯一的“把關”程序。
沒有資質的不僅是外教
那么,國家有關部門對聘請外教又有何規定呢?
對一個合法的外教來說,如果要想來華教書,首先需要打算聘請他的教育機構向所在地外國專家局申請辦理聘請外籍教師來華工作手續。
我國駐外使領館依據外專局簽發的工作許可,按規定審查相關資料后發放入境簽證。外籍教師入境后30日內,聘用單位應到外專局為外籍教師辦理“外國專家證”,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居留手續。此外,申請來華的外籍教師應遵守中國法律法規,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
很顯然,一些培訓機構根本沒有走這樣一套程序,而是自作主張地把外國人聘做了老師。這樣一來,外教的“注水”,從初始的招聘程序既已開始。
在調查中,記者還注意到另外一個現象:一些公眾對外國人在華從事教育工作應當具有資質還略有所知,但聘用外教的機構也應具有資質,這一點卻很少有人注意到。
根據有關規定,要招聘外教,培訓機構必須具備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單位資格,并取得《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證書》。同時,培訓機構須正常運行一年以上,沒有出現大差錯,有一定資金保障,外國專家管理制度和外事人員工作制度健全,設有專門外事負責機構。中等以下的教育機構,需到市一級的外專局申請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證書,并由省外專局批復。
然而在現實中,絕大多數培訓機構尚不具備這樣的資質,就已招兵買馬,做起了外教生意。
河南省外國專家局2013年披露的數據顯示,全省一共有194個中等以下教育機構具備聘請外國專家資格,其中包括中小學、幼兒園等,培訓機構只是其中一部分。據當地媒體調查顯示,超過六成網友不會詢問培訓機構是否有聘請外教的資質,而對于授課的外教,超過八成網友表示不會詢問其教學資質。
據媒體報道,廣州當地媒體記者近期走訪了廣州市內20多家外語培訓機構等,這些培訓機構的相關人員幾乎都表示“有外教進行英語教學,并且他們的外教都是通過正規機構聘請的,都具有教師資格證,擁有多年教育工作經驗”。
但當地媒體披露,在廣州市外國專家局公示的廣州市屬有資格聘請外教單位的名單中,全市有資格的單位只有57家,其中培訓機構只有18家、幼兒園9家。換句話說,廣州目前的近2000家幼兒園、百余家工商在冊登記的外語培訓機構中,大多數并不具備聘請外教的資格。
在北京,根據北京市外國專家局官方網站公布的數據,北京目前共有500多家具有聘請外教資質的學校、文教單位及教育培訓機構,其中中等以下教育培訓機構有370多家,其中大約有200多家為私立學校或培訓機構。而據北京民教信息科學研究院的不完全統計,北京教育培訓機構的總數最少達到7000家以上。
Maros面試的兩家機構并不在北京市外國專家局公布的資質名單上。在面試過程中,Maros曾向兩家培訓機構提出要看一下他們聘請外教的資質證書,其中一家表示負責人不在無法出具,而另一家則很直白地對Maros說:“你不太了解這一行的做法。我可以說,90%的機構都沒有資質,但大家都是這么做的,你不用為這個擔心。”
研究者表示,不具資質的機構招來不具資質的外教,造成的后果就是外教市場魚龍混雜,質量參差不齊。而這一切,都由消費者最終埋單。
外教教學質量亟待改善
來自新西蘭的Annie在北京一所培訓學校從事外教工作。不論是機構還是她個人,都具有合法資質。不過,Annie經常開玩笑說,自己還不如不要這個合法資格。
“對我們的資質,政府每年都要進行檢查。每次我都要準備一堆材料,很麻煩的。”Annie說,“我認識的一些沒有資質的朋友,就沒有這些麻煩事,而且該掙的錢一點沒少掙,有時候比我掙的還多。”
Annie介紹,她的兩個朋友在一家培訓機構做兼職,倆人每月收入總計能達到4萬元。“他們本打算在中國旅游,現在則一門心思攢錢,每天都上課。而我在學校還有一些事務性工作,不能每天都上課。”
Annie說,等錢攢夠了,兩個朋友肯定會離職不干,因為他們本來對教書也沒什么興趣。事實上,流動率高一直是不規范的外教市場長期存在的問題。
北京家長劉女士對此有著切身體會。近一年來,劉女士每周都有兩天送孩子去培訓機構上外教的課。劉女士發現,一年時間,同一門課程,外教換了三撥。這讓劉女士很擔心:“這么換來換去,孩子能適應嗎?老師又能教好孩子嗎?”
有一次,劉女士在下課后攔住外教,問:“我家孩子叫XXX,他表現怎么樣?”沒想到,外教竟一臉茫然,尷尬地問:“哪個是你家孩子?”
這讓劉女士很氣憤:“我給孩子報的是小班,一共才10個人。他連我兒子的名字都記不住。”劉女士把情況反映到學校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外國人記中國人的名字比較困難,會把劉女士的意見告訴外教。劉女士對此很無奈:“這是負責任的態度嗎?而且我不懂英語,有時候過來看看,也只是看外教有沒有管我的孩子。至于他教的怎么樣,我一點都看不出來。”
此外,有些外教既沒有責任心,也沒有教學技能。Annie曾見過有的外教光靠給學生放美劇就能糊弄過去一兩節課,僅僅套以培養語感、學習美國日常用語等理由。
在北京林業大學就讀的大二學生王子倩報了一家培訓機構的口語班。她所在的班級有30人,由一位來自美國的教師進行授課,主要進行英語聽說訓練。幾個月下來,王子倩感覺外教和本校的中國老師水平相差并不太大。“老外上課活潑點,知識面比較寬。不過和中國老師比,我覺得學習效果差別不大。中國老師講課比較系統,對學生掌握知識點很有幫助。”王子倩總結道。
黃先生表示,正是由于培訓機構把關不嚴,導致包括退休者、大學在讀生、到中國來旅游度假的短暫居留人員、來華探親訪友人員等都涌入了外教隊伍。這些人往往沒有經過培訓,只要達成口頭協議就來上課、收錢。至于學員口碑如何、效果怎樣,他們并不關心。很多外籍教師沒有教授英語的經驗,一旦找到新的工作馬上走人。“絕大多數外教沒教學方法、責任心不強,也沒有形成系統化的教學體系。我就見過有的孩子年紀尚小,卻學會了帶有濃重地方口音的英語。”黃先生說。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8月份通過問卷網對2079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7.1%的受訪者認為大學外教課教學目的不明、內容空洞;30.3%的受訪者認為外教教學態度不負責;51.7%的受訪者希望學校對外教設立明確的教學效果評價標準。
勵步國際兒童教育外事部經理張文靜說,要真正使外教隊伍發揮應有作用,一定要在招聘環節下功夫。
“我們只招聘來自英美澳加等英語母語國家的外教,除了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海外工作經驗之外,勵步還會考察應聘者是否喜歡孩子、是否熱衷從事少兒英語教師工作。”張文靜說,“我們招聘外教需要進行三次面試,有些應聘者在這個過程中可能就放棄了,因為有的機構可能只需要一次面試。”
張文靜表示,他們會通過和外教的接觸,看他是否積極主動申請職位,如果應聘者對這份工作表現得很隨意,他們也不會考慮。“如果市場上大家都能做到這一點,外教隊伍水平會高很多。但是這太難了。”
監管難題如何突破
伴隨著規范外教市場的話題再次成為焦點,對這一話題的思考與討論越來越多。
“外教熱”何以高燒不退?監管難點又在哪呢?
首都師范大學教師楊燦坤認為,公眾對外籍教師的盲目信任,對外國人憑借一張洋面孔便在教育市場被奉為座上賓的現象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大部分家長或者白領幾乎是不假思索地認可那些母語是英語的非有色人種,而他們正是對外教有需求的主力人群,這必然使培訓機構絞盡腦汁儲備外教資源。”
國家外國專家局教科文衛專家司司長夏兵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外教出現問題的一個很大原因是需求與供給之間的矛盾。“目前,我國市場上對外教的需求大約有10萬人次,但是在我們的管理系統中,持外國專家證的文教類專家只有3萬多人,缺口很大。”
巨大的需求推動著一些培訓機構對標準和程序視若無物。黃先生告訴記者,即便那些有合法資質的機構,有時也會因為符合資質的外教招不夠,去招一些不符合資質的人。“有些外教用的是旅游或者商務簽證,還有的用的是掛靠在其他單位的工作簽證。一些中介公司會向學校、機構推介這些外教,并幫忙辦理好相關手續。”
北京浩悅律師事務所律師魏方認為,對此類行為的處罰力度過低,也是重要原因。
根據《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未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私自謀職的外國人,在終止其任職或者就業的同時,可以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限期出境。對私自雇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終止其雇用行為的同時,可以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并責令其承擔私自雇用的外國人的全部遣送費用。
“在我國的一二線城市,月收入過萬的外教比比皆是。相對于他們的收入來說,這點錢可謂九牛一毛。”魏方說。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外教市場較為混亂,最重要的原因是政府部門沒有形成有效監管。
北京市這次出臺的新規規定,自10月31日起,新申請辦理工作許可和工作證件的外籍教師,在學前幼教機構、中小學、國際學校以及各級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應當持有所在國頒發的教師資格證書;從事語言教學的,如未持有所在國頒發的教師資格證書,應當取得國際通行的語言教學資格證書。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這些要求是本次新規的一大亮點,“意味著外教市場要從無序向有序轉變”。
但憂慮也顯而易見。“規定是一回事,如何監管才是關鍵。”一名業內人士說。
這種憂慮來自于略感“冰冷”的現實。事實上,現有政策框架雖然尚難言健全,但其中也不乏對外教的約束。不過如前所述,這些約束并沒有起到應有作用。
某省教育廳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關外籍教師資質方面的情況,教育局并不掌握,在這一問題上,教育部門顯得很是尷尬。“國家明文規定此事項歸外國專家局管。如果發現外教沒有資質要進行投訴,屬于外國人非法就業,也應該投訴到外專局。”
然而記者詢問河南、北京兩地的外國專家局時,工作人員均表示他們日常只針對有資質的機構以及個人進行檢查。“對培訓機構的《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證書》,那肯定是一年一檢的,而且要嚴格檢查他們聘請外教的情況。但是對那些沒有資質的機構和外教,我們實在無法顧及,因為數量太多了。”北京市外國專家局的一位工作人員說。
不過記者了解到,就算外國專家局掌握了非法外教的信息,也無權處置。他們的選擇也只能是“報警”。“我們沒有執法權,只有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可以對此進行處置。”河南省外國專家局的工作人員說。
魏方表示,根據現有規定,外國工作人員資格證的行政許可權已經明確歸屬給了外國專家局,但用人都是在教育、科技等各個具體的部門與機構。相關部門之間沒有有效的溝通或聯合行動機制,更沒有部門牽頭去做工作。魏方建議,政府應該把行政許可權、行業管理權、違法制裁權及制裁措施分別加以規定,并建立行之有效的協作機制,從源頭上杜絕無資格從業人員非法從業的現象。
“如果一時出臺不了這樣的細則,那么就應該進行不定期的專項治理活動,由一個部門牽頭,由外專局、教育、工商、公安等部門聯合行動進行清理。”魏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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