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0日,網名為“青春大篷車”的賬號發布微博稱,廈門大學博導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近日,當事女生接受東方衛視《東方直播室》節目采訪,稱曾被迫與吳三次開房,向學院反映情況無果。事發三個月,此事有無調查結果?
據《廈門日報》微博,廈門大學10月14日晚間發布《關于對吳春明處理情況的通報》。現查明,吳春明與一名女研究生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并對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騷擾行為。經研究,決定給予吳春明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處分。
[回顧]3月前廈大博導被指誘奸學生
吳春明,1966年生,廈大人文學院特聘教授,考古學與博物館學專業博士生導師,是擁有多個頭銜和榮譽的廈大知名教授。
7月10日,一篇名為《對汀洋的聲援——控訴廈門大學淫獸教師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附床照)》(以下簡稱《聲援》)的博文在網上被瘋轉,帖子中直指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生,甚至用學術經費開房,有的女生曾為此割腕自殺。
該博文作者“青春大篷車”,自稱是吳春明的受害者之一,并隨文附上了正在酣睡的吳春明照片。記者查詢后發現,“青春大篷車”微博ID注冊于2014年6月26日,此時,距離她所聲援的“汀洋”在微博上發布《考古女學生防“叫獸”必讀》8天。
6月18日,“汀洋”在博文里詳解了“淫獸教師”是如何一步步向考古學系女生下手,但并沒有明指哪名老師。不過6月17日,她在微博上表示:“廈門大學人文學院吳春明教授經常提到的‘神經病’女學生就是我,如果因為敢于揭露其黑暗,對抗其淫威,而被強加上‘神經病’的頭銜,我愿意承擔。”
【雷言雷語】吳春明自稱“連睡幾個都沒搞清楚”
7月14日,廈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廈大老師們傳言,“從學生在網上發的第一封信,學校就很緊張,找了吳春明,問他給學生承諾什么沒實現”,然而吳春明“連睡幾個都沒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認了和女生開房的發票在國家課題里報銷”。
該老師說,在此次事件之前,老師就聽學生們談論過關于吳春明跟學生的“這些問題”。
[處理]吳春明被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
通報指出,經過三個月的多方取證和深入調查,現查明,吳春明與一名女研究生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并對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騷擾行為。
經研究,決定給予吳春明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處分。
【專家說法】誘奸不構成犯罪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專家洪道德表示,誘奸不是法律用語,而是民間用語。誘奸是指使用花言巧語誘騙女性與其發生性關系,并未違背女方的意愿。如果被引誘的女方年滿14周歲且精神正常,發生性關系也沒有違背其意愿,那么對于實施引誘的一方來說,并不構成犯罪。
對于網友所說,有女生因被吳春明引誘從而割腕自殺的情況,洪道德表示,因為情感、道德方面的缺陷造成對方想不開、實施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實施不道德行為的人并不負刑事責任。
洪道德表示,如果女學生所說誘奸屬實,那么對于吳春明可以有行政上或者黨紀上的處理,但是還不構成刑事犯罪。
10月14日晚10點,廈門大學發布《關于對吳春明處理情況的通報》。《通知》稱,經過三個月的多方取證和深入調查,現查明,吳春明與一名女研究生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并對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騷擾行為。
吳春明利用師生關系與女學生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和對女學生性騷擾,嚴重違背作為一名教師應有的基本職業道德和操守,敗壞了師德師風,嚴重損害了教師隊伍整體形象和職業聲譽,對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大損害,產生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給予吳春明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處分。
【新聞人物】吳春明其人
廈門大學官網顯示,吳春明,男,1966年出生,本科、碩士、博士,均在廈門大學學習,現任廈門大學歷史系教授、考古學與博物館學專業博士生導師。
他是廈門大學考古學的最權威人物、活招牌,頭銜還有:兼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國際良渚研究中心(浙江)等客座研究員及中國海洋大學(青島)客座教授,中國民族學會漢民族研究會理事、中國百越民族史研究會理事兼副秘書長。(綜合《中國青年網》、《廈門日報》)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