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恢復高考
10月12日,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于1977年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正式恢復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制度。據統計,當年的報考人數570萬,錄取人數27萬人,錄取率4.7%。
1978年全國統一命題
教育部決定:1978年高等學校招收新生,實行全國統一命題,由各省、市、自治區組織考試。
1981年招生制度改革
改革內容:1.注意每年招生總數內部的比例關系,如文、理、工、農、醫、師等科類的比例,研究生、本科、專科以及干部培訓的比例等。2.打開人才通向農村的道路。一是農、林、醫、師等院校實行部分定向招生;二是在錄取時,實行一次投檔的辦法。凡是第一志愿報農、林或專門為農村培養醫生、教師的學生,又在當地錄取分數線以上的,全部一次送給有關學校挑選。3.打開培養單位和用人單位直接聯系的渠道,采取委托培養的辦法。4.更好地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1988年
外語成績
我省首次規定報考普通高校本科和專科的考生,其外語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以適應外向型經濟對教育的要求。
1990年
統一考試標準
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正式實行標準化的第一年。共考9個科目,其中外語一科全部實行標準化考試,即試題分主觀題與客觀題兩類,答卷亦據此分為兩個部分,客觀題部分的答卷由機器閱評。
1994年
并軌制
作為全國20余所直屬高等院校招生制度改革試點之一的浙江大學,率先實行招生“并軌制”。即所有考生均按統一標準錄取,新生一律繳費上學,不再實行國家任務計劃及以委托培養、自費生為主的調節性計劃并存的“雙軌制”。這一改革徹底改變了上大學由國家統包的舊模式。
1995年
“3+2”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實行“3+2”的辦法,參加國家教委命題的全國統一考試。突出了對考生能力的考察,既有利于高校選拔新生,也有利于減輕考生負擔和高中教學的改革。
“3十2”高考科目還規定,各科考試滿分均為150分,文、理兩類考試滿分各為750分。各科考試時間,語文考試為150分鐘,其他各科均為120分鐘。各科均實行選擇題、非選擇題分卷考試。
1998年
港校招生
香港8所大學赴內地招生,以內地高考成績為標準,共招200人。
1999年
高校擴招
擴大高校招生規模,并揭開了新一輪高考改革的序幕。
1999年
填報志愿
我省決定填報志愿時間安排在高考閱卷結束、考生成績與各批次錄取分數線正式公布后進行。
2000年
高考科目改革
我省首次實行“3+綜合”高考科目改革,以取代 “3+2”模式。考生的考試科目從原本的5門減少為4門,但考試的內容范圍擴大了,除原先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必考科目外,新增設的綜合卷將包含3門學科的內容。其中,文科綜合卷含歷史、地理,理科綜合卷含物理、化學、生物,綜合卷滿分260分。
2002年
網上錄取
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歷史性的第一次全面實現了網上錄取,全國網上錄取新生率達到了85%。
2003年
6月高考
2003年,非典時期的高考。它首次以“六月高考”的面目出現,拭去了考生們如雨的汗水;它又遭遇非典,在全國上下萬眾一心抗擊非典的大背景下,杭州新增13個考點,每個考點備用3個考場。
2004年
自行命題
繼北京、上海之后,教育部新增了包括浙江在內的9個省市實施高考自行命題,消息發布后,一石擊起千層浪。
2006年
6月高考
2006年,高考時間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7日、8日,高考告別酷暑。
2011年
三位一體
浙江高考率先破冰“一考定終身”,啟動“三位一體”招生試點。至2014年,浙江省“三位一體”試點高校達到34所,招生量超過3000名。
2014年
浙江高考改革試點方案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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