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網站近日發布通報,披露多位大學教授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2500多萬元的問題。對此,專家指出——
遏制科研腐敗須回歸學術本位
10月1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中共科學技術部黨組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審計署2012年4月審計發現5所大學的7名教授存在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2500多萬元,其中涉案的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曾為“中國最年輕院士”的李寧已被依法批捕。
這一通報,讓科研腐敗話題再次進入公眾視野。連日來,一些專家學者呼吁:遏制科研腐敗,除了要加強科研項目信息公開和科研經費監管外,還須大力推動科研領域的去行政化改革,讓科研活動回歸“學術本位”。
科研項目成腐敗重災區
我國科研總量投入居世界第三,年度投入過萬億元。然而,這塊凈土近年來也成了腐敗的重災區。科技部的通報顯示,承擔“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重大專項有關課題的浙江大學教授陳英旭、承擔“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礎軟件產品”重大專項有關課題的北京郵電大學教授宋茂強,均因同樣問題被判刑。除李寧外,承擔“重大新藥創制”重大專項有關課題的北京中醫藥大學教授李澎濤、王新月(李澎濤之妻)、王甫(李澎濤的博士生)依法被捕,承擔“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傳染病防治”重大專項有關子課題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潘綏銘被行政處分。
據了解,在科技部以往已曝光和查處的科研腐敗案例中,造假套取科研經費的手段五花八門,包括以差旅費、辦公經費等名義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制虛假賬目等,科研經費經常被用于請客吃飯,甚至有人拿去買房、買車。科研腐敗曾讓科技部部長萬鋼在新聞發布會上痛心疾首。
科研經費使用有嚴格規定
在科研經費和項目管理方面,并非沒有制度規定。早在2006年科技部就印發了《進一步加強科技部科技經費管理和監督的意見》的通知,規定所有的科研項目在批準前必須進行項目(課題)經費需求和經費預算的評審或評估,相關信息必須全部納入數據庫,并接受社會監督。
然而,真正了解那些規定,并以此指導學術行為的科研人員寥寥無幾。中國人民大學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科研人員學術不端行為的社會學分析及防治對策研究》課題組(以下簡稱課題組),在北京、上海、湖北等五省市做的調查發現:在回收的6204份有效問卷中,對國務院、科技部等出臺的有關科研學術建設的法規或文件,認為“系統學習過”的只占2.9%,“了解一些”的占20.8%,“一般”的占27.8%,“不太了解”的占33.9%,“不了解”的占14.6%。
此外,制度本身存在漏洞,削弱了制度的約束力。北京某地質研究機構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一些項目規定可提取一定的勞務費,報銷單據沒有限制,是科研領域的“潛規則”。實際上,一些大學和科研機構的科研經費甚至成為部分研究人員提高薪酬待遇的手段。
科研腐敗有嚴格監管規定,腐敗現象又屢禁不止,這表明科研管理制度出了問題。課題組負責人、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黃文彬表示,在有關部門“嚴格”的行政監管之下,科研人員不是專心科研,而是把心思用到了對付監管上。
遏制科研腐敗須回歸學術本位
今年,在預防科研腐敗方面,國家出臺了更為嚴格和細致的監管政策,包括不得通過虛構測試化驗內容,建立“黑名單”制度和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等。但僅靠有關部門的監管顯然遠遠不夠。課題組通過問卷調查發現,在我國行政主導的科研項目立項審批、監管體系中,摻雜諸多行政和利益因素,科研立項、監管人員收取科研回扣,并不鮮見,以行政資源為導向的科研人員考核、評價體系,讓學術研究異化為爭奪科研資源的游戲。
這項問卷調查結果表明,行政權力會造成科研學術壟斷、學術官僚化、學術造假和科研腐敗。有些科研單位,為了爭取更多的科研資源而控制項目申報,有的甚至發生“集體造假”行為。行政干預是我國科研管理體制僵化的重要原因,問卷中希望“減少行政干預”的科研人員占到58.9%。
黃文彬認為,如果科研行政管理制度不變,行政部門、學校、科研機構和學者結成利益共同體,相比治理官場腐敗更困難。我們應該借鑒德國和美國等國家學術民主的經驗,發揮“學術共同體”作用,比如建立教授委員會、實行教授治學等,還要強化學術主體與學術本身的建設、挖掘科研工作者對科研本身的追求,破除行政本位,回歸學術本位,從根源上遏制腐敗。(記者 袁于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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