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希望學校的體育場館能夠對外開放。
珠海佛山東莞深圳多地都發文要求開放學校體育場館 但執行情況都不理想
近日,深圳審議通過《深圳經濟特區促進全民健身條例》規定,從2015年元旦起,深圳非寄宿制公立中小學校的體育場館將依規實行開放,違規學校相關負責人或將受到行政處分,“學校體育場館究竟如何開放?”這一屢被提及的話題再度引發輿論關注。
本報記者兵分四路,分別于珠海、佛山、東莞、深圳調查發現,盡管各地都下發了關于學校體育場館開放的規定,但在具體落實中均不盡如人意,各地受訪學校均表示,開放后設備維護、人員管理費用“事小”,發生校園安全事故責任劃分不清、難以擔責“事大”,后者成為珠三角地區學校大門“難開”的主要原因。
還有多少學校場館在“開放”?
早在2002年,深圳就出臺相關規定要求學校體育設施對外開放,如今12年過去了,落實情況并不理想,這一狀況在珠海、東莞、佛山都存在。在珠海曾深受歡迎的校園開放今年起“悄然”謝客;在東莞曾試點的10所學校7年過去仍在“試點”。
學校為何不愿開放場館?
安全是“心病”經費難保障
學校開放運動場館必然涉及到安全、管理、保潔等各方面問題。深圳華僑城小學教務處主任楊為中表示,目前學校開放體育場和籃球場,人力和設備的資金支出并不大,屬于可接受范圍。“最主要的擔心還是安全問題。”
楊為中表示,從之前開放學校體育場館的經驗看,安全是頭等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曾有“社會人”進入學校在教學樓內“閑逛”,還有學生們在操場打鬧可能帶來事故和傷害,“一旦出了事,責任究竟如何劃分,一直是學校的心病。”
珠海部分校長也坦言,自從對外開放后,日夜心都是懸著的,尤其是近年全國各地爆出一些安全事故,師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一些室內體育場館,六點不到就對外開放了,但每個學校放學后都會有部分師生滯留在學校,體育場館與教學區都是在一起,勢必給師生造成影響。
佛山市的校長也有相同的煩惱。“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會直接導致學校治安環境變得更加復雜。”該校長坦言,從管理角度來看,學校設計之初并未考慮到要向社會開放,一旦開放,進校人員的增多必然給學校的教學、生活秩序帶來影響。
“學校本來面臨的壓力就很多,如果無關的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出現失竊、安全隱患等問題找誰負責?在責任還沒有界定清楚前,我們也不知道該怎么操作。”
體育場館設備維護、人員管理經費等也是制約對外開放的一個因素。珠海市某校長表示,某校足球場一開放,外面喜愛足球的成年人蜂擁而至,一兩個月下來,草皮就被踢得不像個樣子,影響學校正常上體育課和訓練,重新種植培育都需要錢;而其他室內場館設備更換維修更頻繁,設備維修的費用很難有保障,而且搞衛生的后勤、保安人員都得增加,費用捉襟見肘,學校普遍感到壓力大。
正由于這些原因,今年起珠海部分中小學體育場館開始陸續謝客。
如何再推進場館開放?
珠海“試點”安全推進
佛山“試水”第三方運營
珠海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珠海市正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先收回對外出租的學校運動場館,下一步就要根據上級總體安排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來制定開放細則,選擇一兩所學校來試點重新對外開放。
珠海市香洲區教育局局長陳輝表示,學生的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因為原來體育場館多是與教學區混在一起的,對外開放對學生的學習和生活都造成一定的影響,今后一些學校新建體育場館時會考慮到與教學區進行物理上隔離,確保開放后的學生安全,同時做好管理維護工作,又增進全民健身。
佛山部分區正在嘗試通過第三方運營的方式,推動這部分資源向社會開放。順德大良通過公開招標,大良將學校體育健身設施交由有資質的專業公司經營管理,向社會有償開放,在維持盈利的同時,也負責對學校場館設施的先期改善、維護。
建議:開放區微改造
“任何具體落實過程的問題不能成為學校拒絕開放的理由。”深圳市人大代表李繼朝表示,學校開放后勢必涉及人員、設備維護及管理費用,所以新規中的開放體育場館的學校適當收取費用是必須,“價格也無需單獨另外指定,應該參考市場價格,因為是政府投資的,對于一部分人優惠也是對另一部分人的不公平。”
深圳市華僑城小學教務處主任楊為中表示,政府為學校買保險等資金支付會起到一定作用,但若要真正推行校園開放,首先應該對部分學校在細微的改造和整修上進行投資,比如在操場和教學樓之間加裝圍欄等,最好劃分出“開放區”與“非開放區”,以便學校統一管理。
“可以將學校的體育場館外包出去,由學校、政府、社會多方籌集資金,這樣安全、管理、保潔問題都可以由專人集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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