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公布。記者注意到,今年的評分指標仍分為畢業生要素分與用人單位要素分,其中部分打分標準有所調整。據上海市教委等部門公布,2014年進滬落戶的標準分為72分。
《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由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制定,《評分辦法》每年根據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對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關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
記者看到,根據公布的評分辦法,評分指標包括:最高學位和學歷、畢業學校、學習成績、外語和計算機水平、榮譽稱號、科研創新、用人單位要素分等。從整體大類上看,與去年類似,但其中部分打分標準有所調整。
2014年打分標準中,畢業生要素分下的“科研創新”選項僅認定“擁有發明專利證書”可打5分,而去掉了2013年“擁有使用新型專利證書”(1分)、“擁有外觀設計專利證書”(1分)、“擁有外觀設計專利證書且在創意設計等產業用人單位就業的”(3分)等三項。
另外,在用人單位要素分之下,“用人單位為遠郊地區教育、衛生、農業等社會公益事業單位”的打分從去年的“1-10分”調整為“3分”;對于“自主創業”打分項的說明也增加了“且經營狀況良好”的描述。
評分標準中還指出,標準分為非上海生源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的基本資格分。進滬就業的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其各項要素累積分值不低于標準分的,可辦理上海市戶籍;低于標準分的,可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并獲得相應的積分。標準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2014年為72分。(記者 李若楠)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