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聯合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在全區全面清理學校違規給學生代辦銀行卡行為。
近年來,銀行卡支付日益普及,成為深受學生歡迎的支付方式。但廣西部分學校和銀行在未充分尊重學生合法權益的情況下,為學生集體代辦銀行卡,導致一些學生因欠繳年費背負不良信用記錄。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積極開展學生銀行卡自查自糾,堅持邊查邊改。對已經代辦的銀行卡,應明確告知發卡銀行、收費政策、信用額度及存在風險等。加強對正在代辦的銀行卡管理,要充分告知學生銀行卡的使用規則、收費政策及存在風險,堅持自愿的原則,不得在未告知學生的前提下擅自代其辦卡,不得違背學生意愿強制辦卡。
通知強調,各校要建立健全集體代辦學生銀行卡管理制度,明確辦卡范圍、審批程序、告知義務和責任追究。及時清理與銀行卡掛鉤事項,不得使用信用卡作為學生資助款項的發放賬戶,不得強制將校園卡和信用卡綁定,并自動劃款。各發卡銀行要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嚴格落實銀行賬戶實名制,嚴格規范代理辦卡業務流程,嚴格執行信用卡親訪親簽制度,謹慎為未成年人、本科及以下學歷的在校學生發放信用卡。
通知還要求妥善處理學生銀行卡年費透支問題。對“非本人故意”行為導致的學生銀行卡年費逾期記錄進行篩查和分析,并進行集中清理。對已畢業后急需辦理信貸業務的學生卡客戶,如因歷年拖欠年費形成不良信用記錄,發卡銀行在分析責任的前提下配合出具《學生卡年費情況說明》,協助客戶做好征信不良信息糾改。同時及時通知學生查閱個人信用報告,了解個人信用狀況。正面回應學生質疑,不推諉、不卸責,積極主動做好解釋工作。各行、各校要通過合法途徑獲取學生個人信用信息,并注重保護個人隱私權益,對于掌握的學生信用信息,要加強保密,嚴格控制知悉范圍,不得隨意對外透露,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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