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高考加分新政策調整引起熱議:8個省(自治區)取消奧數獲獎加分,體育加分項目也有所縮減,與此同時,有些省(直轄市)增加了見義勇為加分。
高考采取品德加分,旨在通過加分的杠桿引導青少年擁有正義的價值觀和良好的社會公德。同時,加分也是對青少年正直善良、見義勇為行為的肯定和鼓勵。有網民認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品德突出不等于送盲人過馬路之類的普通好事,并非輕易可以制造,真有這樣見義勇為的考生,加分不為過。
近年來在高考期間,涌現了不少見義勇為的考生,去年四川宜賓一名考生放棄考試,送考場一名昏迷女子去醫院,被網友封“中國好少年”,贏得大家的好評。當年網上隨即發起投票,多數網民認為這位好少年應當破格錄取。然而,品行道德高尚值得加分或被破格錄取,品格惡劣的考生是否會有相應的減分?
品德加分的初衷固然美好,因品德突出加分也不為過。然而,道德無法量化考察,如何界定“見義勇為”沒有統一標準,實施起來困難,最終就成了“看起來很美”。倘若有人因加分而“制造”了“見義勇為”的事件,帶來負面影響,更是本末倒置。
高考是每個青少年通往未來夢想的重要渠道,容不得一點模棱兩可的漏洞,見義勇為的高尚品德應當提倡,但方法要正確,或可給予相應的榮譽、獎金等多種方式予以鼓勵,而加分于高考則須慎重操作,至少要充分體現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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