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教育廳發布了2014年加強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提出對于通過“點招”等途徑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學籍注冊。
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會同招生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錄取結果尤其是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結果進行抽查,抽查高校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高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體育藝術類專業或體育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型考生錄取結果監督,開展入學專業測試復核。對于在抽查和復核中不達標或通過“點招”等途徑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學籍注冊;已經注冊學籍的,要堅決予以取消,對相關責任人,實行倒查追責。
加強對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各高校在所有省(區、市)錄取考生的最低成績公示情況。未經公示的,不得上報錄取數據,一律不予學籍注冊。
嚴肅查處招生考試領域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案件、公職人員失職瀆職案件和其他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等案件,特別是對泄露高考(微博)試題等泄露國家秘密案件、“點招”違規錄取案件及通過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錢權交易”違規錄取的案件,對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不但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相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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