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編辦在其官網公布了“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匯總清單”,涉及國務院60個部門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共1235項。對于中央政府首次統一集中曬權力清單,有關專家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我們面臨的問題是,權力錯位和權力失控導致腐敗蔓延,因此不僅要簡政放權,還要管到實處。該放手的要放手,該管的要管好。”
食鹽糖精也要審批?攸關生命不僅得批還得嚴批
近日,國務院公布的“權力清單”共1235項。按照國務院要求,各部門將不得在清單之外實施行政審批。老百姓只要有興趣,就可以上網查看各部門公布的行政審批清單,瀏覽各家的權力“家底”,同時對“逾矩”行為進行監督。
無論吃喝消費、娛樂出行,還是職業認定,政府部門行政審批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比如,我們可以從各部門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看到,糖精生產的審批權在工業和信息化部,而食鹽生產的審批權在國家發改委。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食鹽、糖精生產等人命關天的事項是國家必須管的,不僅要審批,而且必須嚴格審批,包括其技術、流程、材料等。如果不合格的產品流入市場,將對人民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造成傷害。”
中小學課本也要審批?乃國際通行做法
而中小學教科書的出版、發行需要教育部審批,其實是國際通行做法。“這事關孩子們的歷史世界觀、民族觀、國家觀的形成,兒童的品質、素質、意識、觀念、心理結構的形成都與小學教育有很大關系。全世界都一樣,都要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審批。”
具體到每個人的職業,很多職業都需要政府認定,比如司法部審批律師職業,發改委審批價格鑒證師,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建筑師,稅務總局審批注冊稅務師等。在竹立家看來,當下社會技術化、專業化程度都非常高,尤其牽涉食品安全、生產安全等領域,其資格認證都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達到某種水平能力的人員把關,才能保證我們的食品安全、生產安全。也正是通過行政審批的手段,政府得以實現管理社會和市場。
稅務總局項目最多?機構性質與民生直接相關
此次,國家稅務總局公布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其中涉及減免、退稅的審批事項占近六成。而事實上,稅務總局也是審批事項最多的部門。竹立家說:“一般來說,稅務局、質監局等部門的審批事項比較多,這是由于他們的機構性質直接與民生相關,包括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社會安全等等。”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副院長毛壽龍告訴記者:“公布權力清單以后有一些實在的好處,比如說準生證的辦理更清晰明了。另外,免稅政策最好有參考手冊,按理說應該有很多免稅內容,但老百姓不是很清楚。”很多人都有切身體會,常為了一個證書的公章“跑斷腿”,減少行政審批環節,提高社會運行效率,同樣是眾望所歸的改革。
60個部門
1235個項目
最多部門——
稅務總局87項
審批項目最多的稅務總局有87項,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有53項,國土資源部有45項,林業局有76項,交通部有52項。
最少部門——
港澳辦、臺辦、安全部
最少的港澳辦、臺辦、安全部,分別只有1個行政審批事項。
吃喝消費——
吃的糖(糖精生產——工業和信息化部)、吃的鹽(食鹽生產——發展改革委)
職業——
律師(法律職業資格認定、特許律師職業審批——司法部)、編輯記者(新聞記者證核發——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高校教授(高等學校教授評審權審批——教育部)、運動員(國際級運動健將和運動健將技術等級審批——體育總局)建筑師(住房城鄉建設部)……
出國——
普通護照簽發(公安部)、臨時入境許可(公安部)
教育——
考大學、考研究生(全國研究生招生總量、普通高校本科生招生總量及分地區分部門招生計劃審批——國家發改委為主征得教育部同意)
用的課本(中小學選用教科書的出版發行——教育部)
娛樂——
在網上看的東西、用的軟件(文化單位進口互聯網文化產品內容審查——文化部)
網絡游戲(出版國產網絡游戲作品審批——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國外的音像制品和圖書(進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及音像制成品審批——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電視、電影(國產電視劇片審查、電影片審查——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交通——
飛機(機場建設、民用航空器生產、登記、人員資格認定、國際航空運價——民航局)
船舶(港口建設、船舶進出港口、海員證、船員證——交通運輸部)
鐵路(鐵路建設、車站和線路命名、鐵路機車設計制造、駕駛人員資格許可、鐵路票價——鐵路局)
公路(重點公路建設、國道收費權轉讓——交通運輸部)
誤區1
審批事項越少越好?
合理權力不但不能少還得加
此前,有消息稱,國家發改委正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條件,一旦條件成熟將堅決取消或下放核準權限。目前,國家發改委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有25項,其中涉及國內企業投資的核準項目尤為引人注目,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運輸、原材料、機械設備制造、城市公用設施等基礎設施、基礎產業領域的重大項目,以及外商投資、境外投資的重大項目上。
對于是否有必要保留這些被視為“含金量高”的權力,竹立家認為,政府的行政審批權限并非越少越好,目前不僅僅是簡政放權的問題,而是要管到實處。“我們要呼吁,不該管的要放手,該管的要管好。”
竹立家表示,政府權力過大過于集中的同時,還有缺位現象,兩者都得改,關鍵在于合不合理。有些審批事項不合理,但有些需要審批的又沒地方辦,比如說民辦學校需要教育部認可,難度相當大,實際上校舍、教育質量過關就應該給予認定。民辦教育、民辦醫療需要政府發通行證。在專家看來,要取消不合理的權力,而合理的權力不但不能改,以后還要增加。
誤區2
審批權轉移到社會組織?
要進行認證使之規范化
推動社會組織參與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從市場購買服務,成為近年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破題之策。但同時也有人指出:“沒有感覺到下放帶來的好處,同樣要走審批‘長征’。”
竹立家認為,將權力轉移至社會組織要謹慎,政府必須管的權力,不應該轉移到社會組織身上。他指出,要提高審批權限下放的質量,而不是僅僅關心數量,要讓企業、老百姓真正感覺到辦事方便,節省時間了。在有些權力向社會組織轉移的過程中,首先要對社會組織進行認證,加以規范化。“否則權力轉移后進入社會領域,可能就被轉到直屬機構、親朋好友那兒了。”
未來怎么改?
內容需再細化
要經人大審查
“各個部委公布權力清單在我國歷史上還是第一次,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進步。”竹立家表示,各部門向社會公布的權力清單,不只是行政審批權,還包括政策制定權,不能簡單地與行政審批制度畫等號。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副院長毛壽龍表示,我國憲法和組織法對于政府權力的界定并不是很清楚,權力清單的公布,從技術上講,讓政府的行為更加明確,不僅知道了政府有什么責任,以后也能知道什么權力還沒有。
同時,竹立家指出,一些部門的權力清單比較模糊抽象,讓人不好把握。“目前公布的是1235項權力,實際上政府遠遠不只這一千多項權力,所以,各個部門還應該進一步明確權力范圍,有必要再細化權力清單。讓老百姓能夠看得懂,便于老百姓監督。”
竹立家認為,政府的權力清單公布之前一定要經過人大審查,再向社會公布,這是一個重要前提。對于公布得全不全面,是否按照權力清單運行,運行得到不到位,這些問題還是要人大來監督。權力清單公開透明以后,如何接受監督、制約,人大是一個關鍵環節,其次才是公共輿論。“如果不激活人大對權力機關的監督,權力還是很難被關到籠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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