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白紙300張、A4彩紙50張、雙面膠2卷、圖書5本……這是外地一所幼兒園給每個家長布置的“家庭作業”。多數家長感到無奈,又不好推脫,只能掏錢購買,如期向園方交差。
誠然,幼兒園需要家長配合,如舉辦一些主題活動時,讓家長準備礦泉水瓶、廢舊紙張、空罐子等材料。然而,準備數百張紙張等,顯然已經超過了“舉手之勞”的范疇。這種行為更像打著“為幼兒園服務”的幌子變相收費。
如今在義務教育階段,學費和書本費免費,學生每學期只需繳納一兩百元活動費,賬目比較清楚。相對而言,幼兒園的收費標準則比較模糊。外地還曝光了另一些“奇葩事”:孩子入園,需一次性訂購20多件校服;畢業要拍“藝術照”,一套價格是兩三百元……
這些都是在“代辦費”上打擦邊球。幼兒園收費一般分為管理費和代辦費兩部分。雖然各地教育部門對代辦項目范圍有明確限定,比如書簿、文具用品等,但由于缺少明碼標價和公示制度,一些代辦項目就成了變相收費的“溫床”。
學前教育同樣應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則。不妨借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費制”,同時評優時,除了考核幼兒園的硬件、師資、衛生等,也應對收費情況作督導。(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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