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發布的國家教育督導報告顯示:
督導評估近兩年促地方追補義務教育經費438億
2013年293個縣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
本報北京2月21日訊(記者 梁杰)在今天舉行的教育部新春新聞發布會上,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向社會正式公布了293個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縣的名單。《國家教育督導報告:2013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同時發布。報告顯示,通過督導評估,近兩年共督促地方追補義務教育經費438億元,其中追回“三個增長”欠撥經費113億元,追回擠占挪用經費9億元,增撥經費316億元。
據教育部督導辦主任何秀超介紹,2013年教育部在江蘇召開全國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現場會,正式啟動了全國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評估認定工作。一年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共對22個省份申報的325個縣(市、區)進行了材料審核,對293個通過材料審核的申報縣(市、區)進行實地檢查。
293個達標縣的檢查結果顯示,2012年小學、初中綜合差異系數從2011年的0.529、0.475分別下降到0.413、0.356,降幅分別為22%、25%。這表明達標縣的義務教育校際差距明顯縮小,均衡程度不斷提高。“這個結果,也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何秀超說,具體體現在“四個滿意”上:一是政府滿意,明確了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工作方向;二是教育部門滿意,解決了義務教育發展中長期存在的問題;三是師生滿意,義務教育學校辦學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四是家長滿意,孩子們可以接受更加優質、公平的義務教育。
國家教育督導報告顯示,通過督導評估,各地根據國家基本標準并結合實際制定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整合國家和地方一系列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工程,堅持“縮小差距、抬高底部”的原則,將新增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傾斜,向薄弱學校傾斜。為了縮小縣域內差距,提高校際均衡程度,各地積極探索實施學區化管理、集團化辦學、城鄉學校捆綁、學校委托管理等多種形式的辦學體制和管理模式改革,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帶動薄弱學校辦學實力的整體提升,努力縮小區域內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的差距。為了讓優秀教師“下得去,留得住”,實行國家和地方的培訓計劃和專項補貼等制度。過去兩年全國共投入經費294.12億元用于教師的補充、培訓和交流,新進教師51萬人,93.2萬名教師參與流動,培訓教師1869萬人次。對于補課、擇校、收費等方面的熱點、難點問題,督促各地將內涵發展納入均衡發展的重要內容,規范辦學行為,形成辦學特色,提高教育質量。
何秀超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將進一步完善評估辦法,建立監測機制和復查機制,對已經通過評估認定的縣(市、區)進行復查;將重大教育事故、特殊教育、薄弱學校建設等方面的內容列入一票否決內容;在條件成熟的省份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縣域督導評估全覆蓋,爭取2014年完成全國510個縣(市、區)的評估認定工作。
(國家教育督導報告見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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