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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夢桃源訴鄒恒甫名譽侵權未達成調解-中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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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夢桃源訴鄒恒甫名譽侵權未達成調解-中國教育

1月20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復興路人民法庭,一條紅色橫幅掛在法庭對面的光禿樹梢上,上面寫著“加強師德建設,反對教育界腐敗淫亂”,在冬日清晨里顯得格外醒目。

當天,備受關注的北京大學及北京夢桃源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稱夢桃源)訴被告鄒恒甫名譽權糾紛兩案在這里公開開庭審理。

由于案件涉及雙方一邊是百年學府北京大學,一邊是該校前教授、世界經濟學圈中有較高知名度的學者鄒恒甫,以及被告“除了鄒恒甫,北大淫棍太多”的言論,使該案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2012年8月21日,鄒恒甫在其新浪微博上稱:“北大院長在夢桃源北大醫療室吃飯時只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夢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鄒恒甫,北大淫棍太多。”同一天晚上,鄒恒甫繼續在其微博上發布類似內容,并稱:“此等事情在中國高校很普遍。”

隨后,這一被稱作鄒恒甫微博炮轟“北大院長奸淫服務員”的事件開始發酵,并成為網絡上下的熱門話題,涉事雙方北京大學和鄒恒甫也開始了“隔空喊話”。直到幾天后鄒恒甫“現身”致電包括中國青年報在內的媒體,此后開始向北京大學提供其所謂“證據”,但北大則稱鄒恒甫沒有提供真正有價值的線索或證據。

同年的8月31日,北京大學對外稱,已起訴鄒恒甫。至此,這一事件進入司法程序。

在今天的庭審中,原告北京大學和夢桃源稱鄒恒甫以侮辱、誹謗方式公然損害其名譽權,并列舉鄒恒甫所發微博的被轉發和被評論次數等證據,要求鄒恒甫“停止侵害,立即在其微博中刪除侵權文字”,并在包括搜狐、網易在內的6家網絡媒體和中國青年報等8家紙質媒體顯著位置公開賠禮道歉。

被告人鄒恒甫“缺席”了。其代理律師朱征夫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是我們律師要求他不要出席”,鑒于律師方對案件的了解和預期,鄒本人暫不需要出席,此外,由于鄒恒甫本人“性情的一面”,不出席可能對其更有利。

法庭上,朱征夫說,北京大學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北京大學不是適格主體,鄒恒甫批評的生活作風問題針對自然人而非法人。即使北大是適格主體,北大也不享有名譽權,因為北大不是民事主體。至于夢桃源,其辯詞則稱:鄒恒甫言論主要是通過言論監督促使北京大學管理層及夢桃源等高校周邊企業加強管理,不存在破壞企業經營的主觀故意。朱征夫還說,鄒恒甫的言論屬于批評監督和法律保護的范疇。

在持續3個多小時的庭審中,北京大學是否屬于享有名譽權的民事主體,鄒恒甫的微博言論是否存在虛假陳述及誹謗、侮辱的情形,以及鄒恒甫發表的言論是否屬于公民行使批評監督權力的范疇等問題成為原告、被告爭議焦點。

北大代理律師稱,北大作為一個教育法人,其主要的成員就是北大各個學院各個系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而鄒恒甫微博中涉及到所有的院長、系主任、教授,尤其是在第一條微博的最后一句話“除了鄒恒甫,北大淫棍太多”,直接侵害了北大的合法權益。

但朱征夫卻稱,鄒恒甫微博中所指主題是北大的少數教授和夢桃源的部分員工及夢桃源的環境。他還說,“如果夢桃源的女工認為權利受到了侵害,應該由女工自己起訴”,同樣,“北大的少數教授”也是如此。

至于鄒恒甫的微博言論內容是否屬實,朱征夫稱,鄒恒甫曾去過20多次夢桃源餐廳,其言論內容則是“親眼所見,親耳所聞”。

法院詢問被告是否有這方面的證據,朱征夫則說,“有證據,但不提供”。

在法庭辯論環節,朱征夫說,“被告(鄒恒甫,記者注)微博發出后,收到各種舉報材料,經過慎重考慮,我方決定不提交這些材料,盡管這些可以提供更多的佐證。”

他還說,“北大有史以來第一次以法律武器對待校友的評論,我們希望北大有所擔當,而不是去計較名利名譽,不管北大如何對待批評言論,但監督權和批評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

這種監督與批評的說法卻未得到北大方面的認可。北大代理律師說:“被告反復聲稱在行使監督和批評權利,我們認為法治國家毫無疑問地賦予了公民充分的言論自由,但并不意味著可以隨心所欲地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言論自由加上監督權并不等于可以任意誹謗,言論自由應該堅守法律底線,惡意誹謗他人必須承擔責任。”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朱征夫說,鄒恒甫發表微博言論的緣由是“出于對高等教育的擔憂,對師風學風的關心”,“我方關注的不是公眾的好奇心,是中國高等教育的未來。”

在庭審結尾,各方當事人均不同意調解。隨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評議后將擇日宣判。(記者 邱晨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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