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領域外文譯寫有了規范
《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第1部分:通則》發布
本報訊(記者焦新)國家標準委網站近日發布公告,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第1部分:通則》于2013年12月31日發布,自2014年7月15日起實施。
目前一些城市公共服務領域外文譯寫普遍存在不規范、不得體等問題,急需制定統一的外文譯寫標準,社會各界對此十分關注。為此,教育部、國家語委于2011年5月啟動了公共服務領域外文譯寫規范的研制工作。該規范將涉及英、俄、日、韓4個語種,涵蓋交通、旅游、文化娛樂、體育、教育、醫療衛生、郵政電信、餐飲住宿、商業金融等領域,內容包括公共服務領域外文譯寫的規則、示例等。
2011年8月,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成立課題組開展了《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的研制工作。第1部分《通則》發布后,涉及交通、旅游等領域的9個分則即將研制完成,并將啟動俄、日、韓3個語種譯寫規范研制的調研工作,最終形成公共服務領域外文譯寫的系列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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