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規程》出臺
《中小學校責任督學工作守則》同時發布
本報北京12月26日訊(記者 宗河)記者12月26日獲悉,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前印發《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規程》和《中小學校責任督學工作守則》,主要目的是落實《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規范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
《規程》共十八條,明確了制定規程的目的,詳細規定了開展中小學校掛牌督導工作的內容、方式、程序和步驟,并對責任督學走訪調查、反饋意見、督促整改、撰寫督導報告、上報工作情況、接受檢查考核等提出具體要求。《守則》共十條,規范了責任督學工作中的言行舉止,并對責任督學的工作態度、工作規范、工作方法、工作紀律和職業素養等提出明確要求。這兩個文件的出臺,將為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更好地實施掛牌督導提供參考、指導與規范,推動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的有效落實。
《中國教育報》2013年12月27日第1版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