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江門12月18日新媒體專電(“中國網事”記者邱明馮璐)因被懷疑偷竊老師的2000多元錢,廣東江門的小學五年級女生小吳跳樓以證清白,所幸暫無生命危險,警方事后調查證實小吳并無盜竊行為,“失竊”實為老師忘記放錢位置。記者趕赴當地調查發現,小吳目前尚在醫院重癥監護室治療,涉事老師已被停職,校長主動提出引咎辭職,行政問責處理程序仍在進行中,然而此事引發的風波遠未平息,老師、學校該承擔何種責任并無定論,學校生命、安全、挫折抗壓教育的缺失,引發各界反思。
失竊“烏龍”導致學生跳樓證“清白”
17日下午,陰雨濕冷。江門市人民醫院12樓重癥監護室門外,吳媽媽杵著拐杖,緩緩移步。盡管一門之隔,她與病房內的女兒小吳卻不能相見,“事發以來我都沒見過女兒,只能偶爾通過監控視頻看一下”。
今年10歲的小吳是江門市江海區江南小學五年級學生,11日下午5時16分左右,她從教學樓五樓一躍墜落,只是為一項“莫須有”的懷疑“自證清白”。
事情的起因卻竟是其音樂老師“自導”的失竊“烏龍”。據江海區公安分局通報,10日下午音樂課上,老師譚某安排小吳到辦公室拿歌譜,放學后發現在辦公桌左手抽屜最下面一格里存放的約16000元現金少了2000多元;第二天,學校調查懷疑小吳偷了錢并報警,然而當晚11時30分許,譚某卻發現“被盜”的現金放在其左手抽屜最上面一層。警方調查證實,小吳不存在盜竊行為。
“應該是由于其疏忽大意,沒記起是和其它14000多元現金分開放的,所以誤報了警。”譚某向警方表示。
這一疏忽釀成的惡果難以挽回。據江門市人民醫院重癥醫學科主任榮永璋介紹,小吳傷情嚴重,全身多處骨折,盡管治療后肺部、腹部、下肢情況都有好轉,右手也可以活動,但需受傷較重的骨盆穩定后才能手術,而且“有可能留下后遺癥”。
征得醫生和吳媽媽同意后,記者從監控視頻看到,小吳面色蒼白地躺在病床上,不時喊疼,當醫護人員幫助挪身時,更痛苦不堪地大叫。
“女兒上午在電話里哭著和我說,幸虧當時是腳先著地,如果是頭先著地,肯定就沒命了。”吳媽媽告訴記者,最怕的就是女兒留下后遺癥,她和丈夫都是殘疾人,“女兒不能和我一樣,靠拐杖過一輩子”。
涉事老師該當何責?派出所說是“自殺”?
當地通報說,事發學校“在工作方面有過錯”,對事件“要負起相應責任”,直接責任老師已被停職,該校校長16日主動提出引咎辭職,江海區教育局已成立調查小組,行政問責處理程序仍在進行中。
然而事過近一周,涉事校方和老師究竟承擔何種責任,當地并無定論。
記者注意到,在警方通報中,學校在11日11時許第一次報警之前,就已自行進行調查,并懷疑小吳盜竊,找她進行了解,而警方當時未發現可疑情況,也未發現小吳有盜竊行為。
沒有通知家長,擅自對未成年人進行當眾“調查”已屬侵權違規,但更嚴重的是,在警方調查都未認定的情況下,吳媽媽說,當天中午和下午放學后,小吳仍被班主任劉某和譚某“關在辦公室盤問”,中午劉某有電話告知要“留堂”,但未回答原因,下午5時左右更在電話里直接說,“你女兒偷了2000塊錢”,然而沒等她趕到學校,悲劇已經發生。
吳媽媽說,小吳告訴她,當時老師說承認了就沒事,就以為承認了就可以回家,不會告訴家長,于是違心承認,沒想到學校反而報警,很害怕要坐牢,才想到以跳樓“證明清白”,“女兒說從小到大沒一個人這么逼過她,逼得頂不住了”。
有江南小學的學生告訴記者,在跳樓發生之前,自己對小吳偷錢的消息就有所耳聞。吳媽媽認為,學校、老師沒告知家長就調查認定女兒盜竊,導致跳樓,要承擔法律責任。當地也有市民表示,學校和老師的行為不僅僅是違反工作規定,更涉嫌誹謗名譽、非法限制未成年人自由。
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慧婷認為,未成年人心理發育并未成熟,對外界刺激的承受能力有限,學校沒有及時通知家長,使得熟悉小吳個人情況的家長沒有機會對其及時進行引導和教育,喪失了避免悲劇發生的可能;小吳從學校五樓墜下,說明該校的建筑及其有關設施不符合管理和保護義務的要求,該校未盡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涉事老師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也存在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的行為,因此學校和老師在此次事故中有明顯過錯,其行為是本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依法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
但記者了解到,當地并未對涉事老師的刑事責任開展立案調查。江南派出所副所長石光濤說,小吳是自殺,因此目前并不涉及刑事案件,學校和老師的具體責任,由教育部門調查認定;而學生在校時,老師代為履行部分監護人責任,“監護人了解情況,不好說是非法拘禁,家長也沒有向我們報案”,而是否涉及誹謗或侵犯名譽,也需要監護人報案或提起訴訟。
誰來告訴孩子理直氣壯地證明清白?
記者17日到江南小學采訪時,有正在等待學校開門的小學三年級學生告訴記者,聽說那個吳同學學習很差,老師才會首先懷疑她,事件發生后,老師安排我們不要再聊吳同學的事情,也著重講了一些心理輔導的東西,但此前沒有專門的心理課講過這些東西。還有一名學生家長也表示,聽小孩講那個小吳平時學習等方面不是很好,可能這樣比較容易引起老師的懷疑,老師處理的方式確實也不太妥當,不過自己孩子成績好,不擔心這些問題。
“學生還在一個人生觀、價值觀的塑造期,在受到無端懷疑后,以付出自己生命的代價來獲得清白。”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說,學校和家長不應該只關注孩子的學習成績,更應培養孩子健全的人格的一部分,特別是遇到委屈的抗挫能力,理直氣壯地維權,而不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為什么孩子在老師面前受到委屈的時候,不敢反抗,不敢理直氣壯地說“我沒偷”,也許是教育更應反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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