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
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
為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提供堅強保證
王立英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立足新形勢新要求,就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對于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保證改革發展事業順利實施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一、全面深化改革對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提出新要求
反腐敗關系改革發展,關系黨和國家生死存亡。《決定》是我們黨和國家歷史上第一個全面深化改革的文件,明確了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這是包括偉大事業和偉大工程的改革,也是涉及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突破利益固化藩籬的改革,復雜程度、敏感程度、艱巨程度前所未有,更加需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全面深度融入改革,不留真空地帶。
(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新要求。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教育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決定了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中的基礎性、先導性地位。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到2020年教育現代化基本實現,比國家現代化要提前約30年,這充分體現了以教育現代化引領國家現代化的戰略要求。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石,具有起點公平的意義,是“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決定》將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放在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的第一位。同時,大量事實表明,廉潔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柱和底線要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現國家和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證,必須以規范權力運行為核心,加快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加快完善體現教育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必須以建設廉潔政治為目標,大力推進教育系統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環境;必須以維護公平正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和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教育公平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對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新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在三中全會上指出,“反腐敗問題一直是黨內外議論較多的問題。目前的問題主要是,反腐敗機構職能分散、形不成合力,有些案件難以堅決查辦,腐敗案件頻發卻責任追究不夠。”為此,《決定》以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為統領,提出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的改革舉措,抓住了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要害。從教育系統情況看,近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發生在教育系統的職務犯罪案件數占全國職務犯罪案件總數的比例呈下降狀態,但必須清醒看到,一些重點領域和部位違紀違法案件還沒有得到根本遏制,群眾對有些問題反映還很強烈。實現標本兼治,迫切需要在體制機制和制度上深化改革,從而增強合力、精準發力。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是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的內在要求,必須科學把握反腐敗體制、機制、制度的內涵特征,推動形成科學合理的體制、運行良好的機制和保障有力的制度,促進三者協同配合;必須加強教育紀檢監察工作體制機制創新,堅持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必須不斷完善教育系統廉政風險防控、防止利益沖突等具體制度,使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既給權力套上“制度的籠子”,又使權力發揮應有作用,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
(三)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對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新要求。《決定》明確了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攻堅方向和重點舉措,對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基本導向、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加快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教育改革的廣度、深度和難度顯著增強,隨著改革全面深化,資源浪費、資產流失等問題會暴露凸顯,資金使用、資源配置中的風險和不廉潔因素也會隨之增加,群眾對教育公平正義的期盼更為強烈。深化教育綜合改革,本身就是最大限度減少體制機制缺陷和制度漏洞的舉措,也對反腐敗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教育綜合改革的重要保證,必須深度融入改革,促進教育體系自我凈化、自我完善,通過深化改革不斷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須加強對教育系統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檢查,有效防范教育綜合改革中的廉政風險,為改革保駕護航,維護中央政令暢通;必須以轉變職能和簡政放權為契機,加快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確保“放”和“管”兩個輪子協同轉動。
推薦專題>>學習貫徹三中全會精神 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改革核心內容 改革亮點
二、在新起點上深入推進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
當前,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起點上,有難得機遇和強勁動力,也面臨復雜形勢和嚴峻挑戰,關鍵是要著眼大局和大勢,立足教育實際,聚焦重點任務,以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深化反腐敗各項工作。
(一)以嚴明紀律持之以恒改進作風。教育系統嚴明紀律,既要強調對黨員干部的普遍要求,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也要突出教育特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把紀律要求貫穿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證正確辦學方向和育人方向。嚴明紀律的核心要求,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各自為政、陽奉陰違,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的問題。進一步明確、細化教育部直屬高校黨員干部遵守政治紀律的要求,強化黨委執紀意識,促進領導干部帶頭堅定政治信仰、維護中央權威。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教育部黨組20項措施,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決整治教育領域不正之風,堅決糾正“四風”。加大執紀檢查力度,抓住容易滋生不正之風的部位和環節,一個時間節點一個時間節點地抓,一步步向前推進,確保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紀委監督部門要鐵面執紀,嚴肅查處和通報違反黨紀黨規的行為,保證紀律剛性約束。
(二)以嚴肅懲治堅定不移反對腐敗。貪污腐敗問題得不到及時有效查處,對黨、對黨員干部都是一種極大隱患和危害,早發現早查處是對黨的事業和當事人的一種擔當、負責和保護。健全查辦案件組織協調機制,加強部地、教檢合作,切實發揮財務審計、人事監督、紀檢監察等各方面作用,整合辦案力量,聚指成拳發力。聚焦辦案重點,嚴肅查處濫用行政權力干預職稱評定、科研經費使用、研究生名額分配等學術資源配置的問題和利用職務插手教材教輔選用、基建工程、校辦企業、招標采購等領域的問題,推進陽光治校。改革信訪制度,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加強信訪舉報綜合分析,及時發現集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注意掌握黨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況,防止小問題釀成大錯誤。健全問題線索管理機制,堅持和完善案件線索集中管理、集體排查、分層督辦制度。
(三)以嚴格監管不斷規范權力運行。權力是社會政治生活的核心,運行是否科學有效,是一個國家政治文明和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做到有權力就必有制約和監督,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與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相融合,加強頂層設計和政策引導,編好“制度的籠子”。強化黨內監督,加強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嚴格執行《黨內監督條例》,嚴肅黨內生活,把教育實踐活動中專題民主生活會的有效做法制度化、規范化,認真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領導干部兼職行為的管理,規范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擴大群眾參與,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大力推進黨務、政務、校務公開,加強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促進真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加強高校國有資產風險防控,推進高校校辦企業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創新。加強科研項目、科研經費、科研行為管理等3個《意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著力解決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使用中的突出問題,努力推動國家層面創新和完善科研經費管理政策法規,為科研人員潛心研究營造良好制度環境。
(四)以深化治理堅決維護教育公平。糾正教育領域不正之風是促進教育公平的迫切要求,是檢驗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標,必須抓住熱點難點深化專項治理,更好地在深化改革上找到最大公約數。堅決治理自主招生、特殊類型招生中的違規違紀問題,梳理完善招生政策,全面開展高校自主招生實施情況檢查,總結經驗,查堵缺陷,完善制度。深化教育亂收費治理,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嚴禁招收條子生、掐尖生和收費生,限制跨區域入學比例,禁止以捐資助學、借讀等名義變相擇校亂收費。推動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推進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試行學區制和九年制一貫制招生,著力從根本上破解擇校難題。壓縮高中“三限”生比例,推動有條件的省份取消擇校生招生。推進完善以“一科一輔”為核心的教輔材料管理機制,嚴肅查處違背自愿原則、在評議目錄外訂購教輔材料等行為。加強規范研究生收費,嚴禁違規提高收費標準。加大教師從業行為監管力度,按照標本兼治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改革要求出臺治理措施,規范教師兼職行為,嚴格落實《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引導教師把主要精力放在教書育人上。完善教育行風建設責任落實機制,加大責任追究和行政問責力度。
三、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深入推進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必須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和全系統動手,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效性和權威性。
(一)全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教育系統各級黨委要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戰略高度,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統一領導,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反腐倡廉工作納入本系統、本單位總體工作,統一部署落實、統一檢查考核,增強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政治自覺。領導班子所有成員要堅持分工負責、“一崗雙責”,落實反腐倡廉任務,分解責任要明確、檢查考核要嚴格、責任追究要到位,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組織人事、財務規劃、教學科技等部門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融入各自工作,堅持“兩手抓兩手硬”。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覆蓋,做到一級抓一級,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在教學科研、管理服務一線全面延伸和有效落實。
(二)全面履行紀委監督責任。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履行好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職責,并認真履行監督責任,不僅要分解、考核任務,更要嚴格追究責任。按照“推進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的總體要求,根據教育系統實際,探索建立直屬高校、直屬單位紀委向紀檢組監察局報告工作、定期述職、約談匯報等有關制度,促進紀委增強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信訪辦案等能力,更好履職盡責。
(三)全面實施責任追究制度。有嚴格的責任追究,才有可靠的責任落實。要完善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檢查考核評價標準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黨委、紀委、職能部門、領導干部都要對具體承擔的責任行為進行“簽字背書”,不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對敷衍塞責、不抓不管而造成不良后果和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的部門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制度,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