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份自學考試報名時間已確定,全市統一安排在2006年9月1日~5日,新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含軍人、武警人員證件),續考生憑《準考證》,到各縣(區)自考辦辦理報名手續。
市考試中心負責人提醒考生,凡是1999年底前考過自學考試各專業,但尚未畢業,且仍想繼續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請不要錯過2007年10月前的各次報名,完成學業,順利畢業。否則到2008年要按新專業計劃申請畢業,以前考出的部分課程不一定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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