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申請規定如下:一、 申請條件
1、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且規定的五門課程考試成績平均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
2、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外語成績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且合格證書在省學位辦規定的有效期內。
3、 畢業論文成績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 申請時間及地點
1、 申請時間:每年10月10日—30日。
2、 申請地點:南京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內)
三、具體學位課程:
1、 法律專業:國際經濟法概論、知識產權法、公司法、合同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
2、 工商管理專業:管理科學、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財務管理學、企業經營戰略、人力資源管理
3、 行政管理學專業:公共政策、領導科學、國家公務員制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西方政策制度
4、 社會工作與管理專業:團體社會工作、個案社會工作、社區社會工作、社會問題、社會保險學
5、 計算機及應用專業:計算機系統結構、操作系統、面向對象程序設計、數據結構、數據庫原理 6、 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操作系統、數據結構、數據庫原理、計算機網絡技術、信息系統開發
四、 注意事項
1、 從畢業之日起一年內按規定時間向南京大學申請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 辦理申請手續時,須出示相關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和相關課程單科合格證書(原件)或畢業生登記表原件(或復印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3、 本規定從2002年6月的畢業生開始執行。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