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級
1.凡是已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不論是本地還是外地生源)均可在金華市就業落戶,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也可以先落戶后就業。國家承認學歷的成教、自考、遠程教育畢業生,只要有生源名單,均可以在市區按照普通高校畢業生同等待遇就業,屬農村戶口的還可以農轉非。
2.鼓勵和支持畢業生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根據市財政局和物價局有關規定,從今年起對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實行收費優惠政策,免收20項行政事業收費。
3.根據省有關規定,凡到農村和社區工作3年以上的畢業生,報考公務員和研究生將享受加分待遇。鼓勵畢業生去西部地區工作,來去自由,戶口可回原籍落實。
義烏
1.已簽訂就業協議書(或改派調整)的應屆畢業生,持報到證、戶口遷移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經人事勞動部門鑒證)到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就業錄用手續、戶口關系遷移通知書及人事代理等手續。畢業生憑“戶口關系遷移通知書”到公安部門(365便民服務中心公安窗口或各鎮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錄用到機關、事業單位的畢業生,需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下抄告單后方可辦理。
2.屬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學歷)考試畢業生,本人持畢業證書、戶籍證明、就業協議書到人才交流中心審驗,審驗無誤后,憑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參照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
3.屬省外高等教育自學(學歷)考試畢業生,如畢業證書已經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或有全國高等學校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原件)的,本人持畢業證書、戶籍證明到人才交流中心審驗,審驗無誤后,由人才中心出具證明。就業、落戶手續參照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
東陽
1.報到落戶:到各類企業單位就業的畢業生,憑報到證、畢業證書、就業協議書等材料到市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報到、人事代理手續,開大中專畢業生報到介紹信及大中專畢業生落實戶口證明單。畢業生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大中專畢業生落實戶口證明單等材料,到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局窗口或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再憑大中專畢業生報到介紹信到用人單位報到。尚未落實用人單位的畢業生可先落戶后就業,但必須在畢業當年12月底之前到市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報到手續。
2.改派:適用期限自畢業當年起,截止到第二年的6月30日。改派調整往東陽市外就業的,可持報到證、解除就業協議證明(已簽訂就業協議的)、接收地人事部門同意接收的調檔函到市人才交流中心辦理。改派調整來東陽就業的,憑報到證、戶口遷移證、與東陽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檔案所在地人事部門同意改派的證明等材料,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同意接收的轉檔函,落戶、就業按規定程序辦理。
磐安
1.每年安排一定的名額在高校畢業生中招考錄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安排部分招收比例用于在私營企業工作滿3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2.對在本縣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取消見習期;對暫時無法落實就業單位的本縣籍大中專畢業生,可辦理“先落戶后就業”;
3.鼓勵企事業單位引進本科以上人才,對引進的本科人才從事對口專業工作并服務滿兩年及以上的(經縣人事勞動部門鑒證的合同為準),由用人單位給予5000元安家費補助,若服務滿5年的,由縣財政按實際支付額的80%獎給用人單位。
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咨詢電話
市人才交流中心:0579-2467524
檔案查詢室:0579-2467527
金東區:0579-2176516
婺城區:0579-2368076
磐安:0579-4666270
東陽:0579-6626145
義烏:0579-5435283
永康:0579-7172412
武義:0579-7621356
蘭溪:0579-8892511
浦江:0579-418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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