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自考辦、主考學校:
根據全國自考委的統一部署,我省自2000年起逐步執行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專業計劃,到2002年所有專業均按新專業計劃安排考試。為最大限度照顧自考生利益,我省采取了“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管理措施,即新計劃公布前(1999年底前)已取得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屬老在籍考生,此后取得課程合格成績的屬新在籍考生,老在籍考生可按舊計劃申請畢業,也可按新計劃申請畢業;新在籍考生一律按新計劃申請畢業。此辦法較好地完成了新舊計劃的順利過渡。鑒此經研究決定,新舊計劃并存申請畢業的辦法執行到2007年底為止,從2008年開始統一按新專業計劃申請畢業。
統一按新專業計劃申請畢業實施后新舊計劃課程頂替詳見《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計劃課程頂替表》(另行印發)。
請各地將此通知精神以各種形式周知考生。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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