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考委[2001]22號 各市、縣(市、區)自考辦、衛生局,浙江中醫學院:
為加快我省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步伐,進一步提高中醫醫務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業務水平,省衛生廳商請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自考委)在我省開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醫學本科專業。
經研究,省自考委決定開考中醫學本科段自學考試,該專業執行全國考委統一制定的考試計劃。現將專業考試計劃(見附件)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醫學專業(本科段)自學考試在省自考委領導下進行,省自考委負責課程考試大綱和教材等學習媒體的供應,組織命題、考試和評卷,頒發課程合格證書和畢業證書。各市(縣、區)自考辦在省自考辦的統一部署下具體實施考務、考籍管理和學習媒體供應等工作。
二、省衛生廳負責該專業自學考試的宣傳發動工作,各級衛生部門應在省衛生廳的統一部署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積極鼓勵單位職工學習、報考,在時間和經費上給予支持。
三、確定浙江中醫學院為該專業主考學校,在省自考委的領導下負責有關課程考試大綱的擬訂及教材等學習媒體的推薦或編寫,參與命題、評卷等工作,負責臨床實習等實踐性環節考核和畢業審核,并在畢業證書上副署。
四、凡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專業專科畢業生或在讀(考)生均可報考本專業,考生在畢業時須具有專科學歷。報考本專業者在規定時間內到當地自考辦報名,同時預訂教材、大綱等學習媒體,并繳納有關費用。
五、該專業自學考試于2002年上半年開考,考試課程詳見《報考簡章》。
附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醫學專業(本科段)考試計劃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 浙江省衛生廳 200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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