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國內所有自費留學服務中介機構及中外合辦的教育考試等將有專人監督。教育部昨天正式公布,將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特設教育涉外監管處,專門對我國各類教育涉外活動實施行政監管。
據介紹,目前全國共有中外合作辦學機構712個,經審批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270個、外籍人員子女學校52所。其中在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等教育涉外活動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秩序混亂現象。
新成立的教育涉外監管處主要職責是對我國各類教育涉外活動實施行政監管,指導和督促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對違法違規案件依法進行查處等。
針對自費留學中介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教育部表示將采取四項具體措施:一是建立教育涉外服務和監管對外宣傳信息網,公布有關政策、出國留學項目名單、合法中介機構名單及其業績、受表彰或處罰情況;二是加強對境外教育機構的資質認證;三是通過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規范和標準,逐步使既無規模、也無特色以及經營不善的中介退出市場;四是逐步實行中介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晨報訊(記者張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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