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臨沂市自考辦了解到,《山東自考課程免考實施細則》將于08年10月起實施,考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的,可免考確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考查合格的“考查”課程和民辦高校的“校考課程”不屬免考范圍。
該細則規定,考生在專科及專科以上各類高校期間確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可申請免考與原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當或比原專業要求較低的課程。同時,根據學科門類、學歷層次的不同,可相應申請免考思想政治理論課、高等數學、物理(工)、大學語文、非外語類專業公共外語、非計算機類專業“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或“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
要求免考的應考者,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原畢業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績單復印件、自學考試畢業生的成績說明等向其臨沂市考試機構提出免考課程的申請。
信息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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