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2月23日消息:昨天從省自考辦獲悉,山東省高教自考從2005年起將實行“合格課程8年有效期”的規定。即自2005年起,考生8年前(1996年及以前)考試合格的課程成績一律無效,須按當時的專業考試計劃重新考試應考課程。
據省自考辦有關人士介紹,這是該省為使高教自考的考務、考籍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確保考試質量而采取的舉措。教育部前幾年已有此規定,但該省一直沒有實行。據統計,該省有相當數量的考生很早就開始參加自考,僅有個別課程未通過考試;而從今年下半年開始,該省自考將采用電子檔案,現場采集考生信息,這部分遲遲未畢業的考生在數據庫中將占很大空間。為此,該省決定從2005年起實行合格課程8年有效期的規定,以督促考生盡快考完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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