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部分普通高校校園內及其附近發現有人張貼了“湖北2009年1月自考代報名”的宣傳資料,聲稱“代報點不惜花費大力資金與湖南湖北自考辦達成協議且指定為唯一能夠把成績互轉的權利機構單位”,并承諾2009年1月的成績一定能夠互轉。此類宣傳為虛假宣傳。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和我省自學考試的正常秩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教育部頒發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教考試[2006]3號)和我省有關規定,除辦理了轉籍或借考手續的考生外,我省在籍考生一律不得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報名參考。據此,考生在未辦理轉籍或借考手續的情況下,報名參加湖北2009年1月自學考試屬于違規行為,其考試成績我省不予認可。
二、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部門從來沒有與其他機構協商并達成有關成績互轉的協議,也沒有指定任何單位代報名或辦理成績互轉手續。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確因工作調動等特殊情況需要到外省參加考試的在籍考生,可以直接到考籍所在地辦理轉籍或借考手續。考生因自己誤信虛假宣傳,報名參加外省自學考試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自負。
三、有關單位和個人散布虛假信息,誤導考生跨省交叉報考,涉嫌欺詐,我院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對于造成擾亂自學考試秩序、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等嚴重后果的,將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來源:湖南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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