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位申請條件
根據湖南省教委湘學位辦[1999]1號文件的規定,從1999年開始自考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本科學習期間畢業論文答辯成績為良以上。
2.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3.參加全省統一的學位外語考試且獲合格證書。
4.從畢業日起兩年內(從畢業之日——辦證之日)向主考院校申請;未按時申報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學位外語考試的要求及報名程序
1.學位外語考試必須在所申請學位的學校參加考試,否則成績無效。
2.凡自考本科畢業需申請學位者必須參加學位外語考試,不得以其他成績代替(包括四級、自考英語等)。
3.學位外語考試語種暫時只開考英語、日語,其它語種開考時間與考試中心聯系。
4.學位外語考試每年進行兩次。報名時間為每年三月和九月,具體時間安排請考生及時登陸湖南師范大學教務處網站(http://jwc.hunnu.edu.cn/)進行查詢。考生在未畢業之前,可以提前參加學位外語考試。
5.學位外語成績查詢:詳見學位外語考試準考證上考生須知。
三、申請學士學位的要求及申辦程序
1.學位申請受理時間:每年4月15—22日(節假日照常工作)過期不予辦理;考生可本人到湖南師范大學自考辦申請辦理,亦可請人代辦;學位申請一律不接受函報。
2.申請人須提供以下材料: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學位外語考試合格證原件、復印件、一寸同底黑白近照兩張;學位評審費200元(材料不齊者不授予學位)。
3.學位每年辦理一次,為避免遺失,學位證書不郵寄。請持本人身份證于當年國慶節過后一周之內到我辦領取,委托他人代領者請提供本人身份證。未按規定時間領取者,學校將不再保留學位證書。責任自負。
四、本規定自2000年10月1日起執行(33次以后畢業生(含33次)按此方法執行)。
來源:湖南師范大學自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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