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考試院、招生考試管理處、招生考試辦公室、自學考試辦公室),有關高等學校自學考試辦公室:
根據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事業發展的具體情況,經研究,決定對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試和考生報名時間作相應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向社會開考專業的考試和報名時間
面向社會開考的專業每年考試兩次,即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全國統一時間)。4月份考試的報名時間為1月15日至21日;10月份考試的報名時間為7月15日至21日。
二、全日制自考助學班的考試和報名時間
全日制自考助學班每年考試兩次,即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國家統一考試時段)。1月份考試的報名時間為上一年度的11月15日至21日;7月份考試的報名時間為當年的5月15日至21日。三、全日制自考助學班的考生,根據需要與自愿的原則,可以以面向社會開考專業考生的名義,報名參加4月和10月份相關課程的考試。四、考點設置
1. 4月和10月的考試,各地可根據考生報名規模和報考層次的實際情況,將考點設到縣(市區),也可相對集中。2. 1月和7月的考試,考點原則上設在市州政府機關所在地。如報考人數多,市州政府機關所在地考點設置確有困難,可由市州教育考試機構統籌安排,相應增設考點,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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