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考通[2003]45號
各市州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考試院、招生考試管理處、招生考試辦公室、自學考試辦公室),各主考學校:
為做好第40、41次自考畢業證書頒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畢業條件及頒證要求
1、本次頒證的畢業條件,按《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執行;
2、對于2002年底以前按原專業計劃考完全部理論課程,并在2003年底以前完成實踐性環節考核或畢業論文(設計)的考生,仍按原計劃辦理畢業手續;
3、2002年底以前取得全國大學英語三級統考合格成績的入籍考生,在執行新計劃畢業條件時,其三級統考合格成績可替代英語(二)的考試成績;
4、疫區考生以及在“非典”期間由于各種原因導致檔案不能及時轉出,考生本人無法到場辦理相關畢業手續,實習、實驗、畢業論文未按原計劃完成的,畢業時間仍按原規定辦理;
5、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自2003年起,必須統一使用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統一印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6、自本次起,打印錯誤的畢業證書由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收集,在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集中到我院辦理修改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7、其它事宜參照以前畢業生頒證工作的有關要求執行。
二、信息采集基本要求
1、本次頒證仍采用去年下半年新用軟件采集考生基本信息;
2、所采集的考生基本信息,必須由考生簽名確認,以保準確無誤。
三、具體工作安排
1、7月25、26日,各市州用電子郵件的方式,將畢業生數據信息傳輸給我院自考處(電子郵件地址:testself@21cn.com。咨詢電話:2282465、2281490)。27日,各市州向我院送交畢業生檔案。
2、7月28日-31日,主考學校審查畢業生檔案材料。
3、8月1日-4日,我院審查畢業生檔案材料。
4、8月5日-10日,打印合格畢業生登記表及證芯,并加蓋省考委及學校公章。
5、全日制助學班及學歷文憑考試試點院校畢業生的信息,請于8月10、11日上傳,12日將畢業生檔案送我院自考處。
四、切實做好頒證期間的“非典”防治工作
目前湖南省仍處于“非典”防治的特殊時期,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認真落實各項防非措施,在頒證工作中嚴防“非典”的流行和傳播。如發現疫情,要立即按規定上報。對在外省的畢業考生,盡量讓其家人及同學幫助辦理畢業手續。從疫區回來的考生,要有醫院的體檢合格單(體溫、胸片結果、化驗結果)方能進入工作區辦理手續。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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