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記者從沈陽市政府網站獲悉,《沈陽市2014—2015學年上學期中小學校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的通知》已經下發,各類學校正在陸續收費。收費前,每名學生都能收到一張收費明細單。
市教育局要求,嚴格按照通知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相關文件要求執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學校服務性收費要嚴格按照省有關文件規定收取,要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不得強行統一收取代收費,嚴禁學校強制服務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各校在收取服務性收費時,應將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及時通知家長,并經家長反饋同意后收取。
關于課本費的收取,按照教材征訂要求,需提前半年交納。本學期收取部分為下學期使用教材款。學校應對收取的課本費,每年據實核算、及時結算,多收取的部分要及時返還給學生。
同時,要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文件要求,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通過公示欄或者價目表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公布教育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接受社會監督,增強收費工作的透明度。對未經公示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學生和家長有權拒交。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村學生、城市貧困家庭學生及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繼續享受“兩免一補”政策,城市貧困家庭學生的校服費,由學校提出名單,經審定后由區、縣政府予以補貼。具體收費項目詳見沈陽市政府網站或各校公示板。(記者 蕭林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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