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來,鞍山市教育部門先后出臺了“八條處罰規定”、“二十條禁令”和“三十二條”辦學行為規范,治理公辦中小學校及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向學生家庭攤派和接受學生及家長財物行為。
年初以來,鞍山共查處教育“三亂”案件24起,處理違紀教師29人,對4名校長進行了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和責任追究。專項整治收到明顯效果,今年暑假期間的亂補課投訴同比大幅下降。
(遼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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