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知情人爆料,今日早7時許,沈陽市雨田實驗中學一名女教師校內被人用刀扎傷,被急救車送走急救。沈陽醫學院奉天醫院內,醫護人員稱傷者正在進行手術。
知情人稱男生一刀刺入老師體內
據知情人士透露,受傷女教師是雨田中學9年9班的班主任魏某,早上該班一名男同學進入教室在沒有任何征兆下,一刀刺入魏某體內。
事發原因或為受傷老師曾批評該男生早戀問題。
老師腎臟已被摘除
上午10時許,該學校大門口,在有學生表示知情后被校方一名自稱老師男子叫走。校方男老師在請示領導后表示否認,稱學校并無此事,也沒有老師受傷的情況。據周圍居民稱,親眼看見急救車進入學校。
據知情人稱,當時整個刀插入老師腹部,只有刀柄留在外面。醫院證實,老師被扎傷肝臟和右腎,整個過程中出血4000cc,現在右腎已被摘除,暫時沒有脫離生命危險。
涉事學生或面臨刑罰
有律師表示,該學生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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