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統的信息公開,特別是招生、收費、高校財務等方面信息公開等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昨日遼寧省教育廳發布通知要求,省內高校所有招生政策和實施辦法都要向社會公開,未公開的招生計劃一律不安排招生。中考招生必須公布招生范圍、時間、計劃、程序等重要信息,中小學校應實施陽光分班、合理排座。
所有招生計劃均向社會公開
省教育廳要求,普通高校要進一步公開招生信息。
1.招生政策和實施辦法向社會公開。
所有關于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實施辦法,包括工作程序、日程安排、錄取期間調整計劃的使用原則、辦法等均向社會公開;各高等學校公布本校的招生章程,有關高等學校公布本校保送生、藝術類專業考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自主選拔錄取、外語非通用語種單獨考試、運動訓練及民族傳統體育單獨考試等招生類型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錄取辦法。
2.公開招生資格。
公布經教育部批準或同意備案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在遼寧招生的高等學校名單;公布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自主選拔錄取、外語非通用語語種單獨考試、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單獨考試招生資格的高等學校名單;公布享受照顧政策類別和增加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名單;具有保送資格的考生名單;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名單;參加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名單。
3.公開招生計劃。
凡經教育部分送的高等學校招生來源計劃和遼寧省所屬高等學校安排的高職計劃以及專升本、單獨招生考試的招生計劃均向社會公開,未公開的招生計劃一律不安排招生。
4.公開錄取信息。
通過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站、聲訊臺、短信定制和成績通知單的形式通知考生考試成績,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考錄取期間,通過遼寧招生考試之窗網站和聲訊臺,及時公布各批次錄取時間安排、錄取結果、錄取分數線等錄取階段動態信息。
5.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公布省、市、縣(市、區)三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部門和省屬各高校咨詢和投訴地點、聯系方式。
招生分班等信息須透明
省教育廳指出,要逐步推進基礎教育招生、分班、收費等信息公開工作。
1.逐步推進招生、分班等信息公開工作。
要根據生源變化情況及時合理調整學區范圍,并主動向社會公布,保證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中考招生必須公布招生范圍、時間、計劃、程序等重要信息。中小學校應實施陽光分班、合理排座,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
要通過網絡、報紙、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將按規定權限批準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列入政府信息公開范圍,主動向社會公開。學校要過學校網站、招生簡章、公示欄等方式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批準收費的文號、投訴電話等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增強學校收費的透明度。按規定應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內容與政策規定不符的,不得收費。
3.實行教輔材料評議公示制度。
省教育廳組織教輔材料評議委員會對進入本省中小學校的教輔材料進行評議推薦,擇優選出若干套教輔材料進行公告,各市教材選用委員會根據當地教育實際和教科書使用情況,從公告中一個學科每個版本選擇1套教輔材料推薦給本地區學校供學生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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