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在線訊 近幾年,國家招考部門在每年公告中,都會針對誠信問題特別提出要求,考生還需要簽署誠信承諾書。
今年,公告首次明確指出了對于“騙考”的處理方式。公告顯示,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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