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招生單位對招生簡章、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要公開。擬錄取名單要按規定要求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這是記者從教育部日前發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通知指出,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完善招生考試工作責任體系,層層落實考試安全責任制、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把工作落實到每一位考務工作人員,確保試題試卷安全。要加強系統內部治理和監管,全面梳理排查研究生考試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強化對關鍵崗位的監管和考試安全的監督檢查,強化對考務工作人員、特別是涉密人員的法制警示教育和業務管理培訓,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通知強調,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要全部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實施,要確保考點的作弊防控系統、視頻及網絡監控系統等全程正常使用。所有考點均要配足配齊第二代身份證識別儀、金屬探測儀等能夠有效防范作弊的設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統一配備考試文具、考場電子掛鐘和指紋識別儀等,不統一配備考試文具的地區要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規定檢查考生攜帶的文具。繼續開展打擊涉考犯罪、銷售作弊器材,凈化網絡環境和考點周邊環境等專項行動,嚴密監控考前及考中通過網絡、通訊設備等傳播涉嫌泄露試題及答案等有害信息,嚴厲打擊考試舞弊及相關犯罪活動。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