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社局、市政府所屬各部門:
根據《中共鞍山市委辦公廳 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鞍山市關于引進高層次優秀管理人才到基層培養鍛煉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鞍委辦發〔2013〕25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高層次優秀管理人才的引進工作,確保完成各階段的人才引進計劃,現面向全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征集專項用人計劃。具體要求如下:
一、各單位引進高層次優秀管理人才,應根據單位工作需要,嚴格按照《鞍山市關于引進高層次優秀管理人才到基層培養鍛煉的實施意見》要求執行。申報的人才需求計劃必須具備《實施意見》規定的條件。
二、市政府所屬各單位將申報計劃情況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統一匯總填報《鞍山市引進高層次優秀管理人才崗位信息表》(詳見附件);各縣(市)區人社部門統一審核、匯總所屬政府部門、單位的計劃申報情況,填報《鞍山市引進高層次優秀管理人才崗位信息表》。各縣(市)區人社局、市直各部門須于2013年9月30日前將《信息表》連同電子文檔報市人社局工資福利處。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