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財政局、民政局,綏中縣、昌圖縣教育局、財政局、民政局,省屬各高等學校:
近幾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經過教育、財政等有關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的共同努力,目前我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個階段的全程助學政策體系已全面建立,從制度上保證了不讓一個孩子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有力地維護了教育公平。
孤兒大學生在我省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當中,其在心理上和經濟上承受著雙重壓力,更需要政府和社會給予更多的關愛和呵護。據我們了解,雖然各高校相繼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保障孤兒大學生生活權益的政策措施。但總體來看,我省孤兒大學生保障體系還不夠健全,資助范圍有待于擴大、資助標準有待于提高。為切實解決我省在校孤兒大學的學習和生活問題,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促進其健康成長,現就進一步做好孤兒大學生的資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貫徹執行。
一、全面做好孤兒大學生的排查和資格認定工作。各高校要在新學期開學后,認真調查了解本校新生和在校生中孤兒大學生的數量、家庭住址、監護狀況、就讀年級及生活狀況等,對每一名孤兒大學生做好排查和資格認定工作,建立孤兒大學生信息檔案,確保人數不遺不漏,信息全面真實。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將根據各校上報情況,對全省各高校孤兒大學生資助工作進行跟蹤管理。
二、按照文件要求,將孤兒大學生全部納入資助體系。各高校要認真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通知》(遼政辦發〔2012〕22號)要求,將在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讀的孤兒大學生,納入國家資助體系予以優先資助。孤兒大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對孤兒大學生相對較多的高校,省教育廳、財政廳在國家獎助學金的分配過程中將給予必要的照顧。各高校要將社會和企業設立的獎助學金、教育捐贈及公益性捐資優先向孤兒大學生傾斜。
三、各高校要根據本校孤兒大學生的實際人數,減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民辦高校參照同類公辦高校學費標準予以減免,差額部分可酌情收取。減免資金從學校事業收入提取的5%部分中列支,省教育廳、財政廳將對此列入年度考核指標體系。自2013年秋季學期始,已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手續的孤兒大學生,可及時通知經辦銀行停止發放貸款。經辦銀行已經發放的,可由學校或本人將減免部分資金提取后按規定程序償還經辦銀行。
四、嚴格落實孤兒大學生基本生活費保障制度。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通知》(遼政辦發〔2012〕22號)要求,孤兒成年后,民政部門要一次性發放12個月的基本生活費;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孤兒,繼續發放基本生活費直至畢業。畢業停發基本生活費前,一次性發放12個月的基本生活費。各高校要及時為孤兒大學生開具《在校證明》,為其領取基本生活費創造條件。各地民政部門要做到及時、足額發放,保障孤兒大學生的正常生活開支。。
五、創造一切有利條件,為孤兒大學生優先提供勤工儉學崗位。各高校要按照“學有余力、自愿申請、孤兒優先、遵紀守法”的原則,積極創造有利條件,優先為孤兒大學生提供各種勤工儉學崗位,并支付合理報酬。
六、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強對孤兒大學生的情感關懷。各高校要指定專門的心理輔導教師,關注孤兒大學生的心理問題,加強心理健康教育,鼓勵孤兒大學生樹立自強自立、服務社會的思想,做到資助與育人相結合。
每學年9月31日前,各高校要將本校孤兒大學生的基本情況及資助計劃報遼寧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并填報《20 ** 至20**學年遼寧省孤兒大學生基本情況一覽表》。在執行過程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與省相關部門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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