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沈晚報、北國網記者衛嵐報道 學校新進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上崗前要進行實驗室安全教育,對于劇毒、易制毒的化學品要實行臺賬登記制度。
19日,遼寧省教育廳轉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首次對學校的實驗室安全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對購買劇毒(易制毒)化學品和放射性物質實行歸口管理,嚴格遵循有關規定,經公安機關或環保部門備案審批后,向有經營資質供應商購買。同時,要加強對鍋爐、電梯和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檢查。
對于食品安全,《通知》規定,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堅持采購索證制度,不購買無檢疫證明的禽類肉類及其制品。
保持食堂環境和食品加工操作的衛生清潔,嚴格執行生熟分開、燒熟煮透、食物留樣等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規范,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自備水源及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嚴防各種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在禽流感流行的季節,教育廳要求,建立健全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控與報告制度,隨時了解學生的出勤、健康狀況,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時向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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