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要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要堅持免試就近原則,不得擅自跨學區招生。
2013年,遼寧省將深入推行和完善公辦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點高中統招公費生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的改革措施。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在就學所在地參加中考,與城市學生享受同等待遇。進一步穩定普通高中的招生規模,繼續提高農村地區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階段的比例。
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計劃,并向社會公布。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分為統招公費生、擇校生。
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要嚴格執行“三限”政策,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當年本校招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
普通高中的班額標準為45人,最高班額要控制在50人以下,有條件的優質高中班額要逐步減小,實施小班化教學,以適應推進素質教育的要求。
各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要嚴格執行招生紀律,不得違規進行招生宣傳,不得在中招考試前錄取學生。同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中考、高考 信息管理,嚴禁對中考、高考“狀元”和中、高考成績的任何宣傳,堅決制止對中考、高考成績的各種炒作,嚴禁以中考、高考成績評價學校和教師。
沈陽經濟區內八城市要切實做好遼寧省實驗中學、東北育才學校、沈陽市第二中學、東北育才悲鴻美術學校等12所學校2013年跨市招生工作,確保 招生計劃的全部落實。除沈陽經濟區8城市12所優質普通高中實施跨市招生外,未經省教育廳批準的其他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收學生。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舉辦 或參與舉辦復讀班或復讀學校,不得招收復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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