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遼寧省統一安排,沈陽市2013年高考符合加、降分照顧錄取條件考生資格登記和審核工作即將開始。考生申報登記時間為4月8日至18日(節假日正常休息)。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方式提出申請,未按規定要求提出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認定和公示。市招考辦特別提示符合加、降分照顧錄取相應條件的考生注意有關事項:
申報對象和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
①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②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③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團員的應屆畢業生;
④殘疾軍人(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人民警察)子女;
⑤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2.烈士子女。
3.歸僑學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4.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5.高中階段獲得下列榮譽稱號之一的應屆畢業生:
①省級優秀學生;
②省級優秀學生干部和優秀團干部;
③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④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⑤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⑥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列入國家體育、教育行政部門競賽計劃且有等級證書標準)取得前六名者,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
6.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雙語”教學的民族中學畢業的少數民族考生。
資格登記和審核辦法
1.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的現役軍人子女:考生持父親(或母親)的現役證明(軍官須由所在單位師級或師級以上政治部門開具,士官須由所在單位師級或師級以上司令部門開具)、證明現役軍人與考生關系的戶籍證明(戶口本、身份證等)及考生本人填寫《遼寧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誠信申報錄取照顧資格承諾書》,到所在區、縣(市)招考辦進行資格登記,由區、縣(市)招考辦統一到市招考辦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2.烈士子女、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和退出部隊現役考生:考生持由市級民政部門審核并開具的烈士子女證明材料、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和退役士兵證明材料以及戶口本、身份證,到所在區、縣(市)招考辦進行資格登記,由考生本人填寫《遼寧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誠信申報錄取照顧資格承諾書》后,區、縣(市)招考辦統一到市招考辦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3.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持由省級民政部門開具的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的身份審核證明材料以及戶口本、身份證、服役期間獲獎證明(二等功或二等功以上包括嘉獎令)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區、縣(市)招考辦進行資格登記,由區、縣(市)招考辦統一到市招考辦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4.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應屆畢業生,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的應屆畢業生,獲得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的應屆畢業生:考生要填寫《遼寧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奧賽、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等獲獎加分的應屆畢業生登記表》,并持該表及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到所在區、縣(市)招考辦登記初審,由區、縣(市)招考辦匯總后報市招考辦。
5.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歸僑考生須持本人歸僑身份的證明材料;歸僑子女考生須持能證明歸僑與子女關系的戶口本,父親或母親是歸僑的身份證明材料(如省僑辦頒發的歸僑身份證或戶口本上有記載或本人檔案有記錄并附單位人事部門的介紹信);華僑在國內的子女考生須持能證明華僑與考生子女關系的材料(原戶口本或公證子女關系的材料),由當地使領館認證的父親或母親在境外定居的證明材料(如定居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市僑務辦公室初審、省僑務辦公室復審無誤后,持省僑辦證明到區、縣(市)招考辦登記匯總后,由市招考辦統一到省招考辦辦理加分手續。
6.臺灣省籍考生:臺灣省籍考生須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市臺辦、市臺聯辦理手續,市臺聯、市臺辦初審后報省臺辦、省臺聯進行復審,省臺聯、省臺辦將最終審核認定的名單提供省招考辦。經省里審批同意的考生須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報名所在區、縣(市)招考辦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7.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須持市公安局政治部開具的證明和能證明考生與人民警察關系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到所在區、縣(市)招考辦進行資格登記,由區、縣(市)招考辦統一到市招考辦辦理資格審核手續。登記時,考生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是真實、準確的。
8.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團員應屆畢業生:考生須持獲獎證書原件,到區、縣(市)招考辦登記,由區、縣(市)招考辦報市招考辦辦理審核手續。
9.省級優秀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干部和優秀團干部的應屆畢業生:考生要填寫《遼寧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受省表彰的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優秀團干部情況登記表》,分別到所在區、縣(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初審蓋章后,持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到區、縣(市)招考辦登記,由區、縣(市)匯總后逐級報省、市招考辦。省教育廳審核意見欄由省招考辦統一辦理蓋章手續(考生本人不用到省教育廳加蓋公章)。
下列考生不用另行登記和審核:
10.雙語教學的民族中學畢業的朝鮮族考生:我市雙語教學的朝鮮族中學畢業用雙語答卷的朝鮮族考生,由市、區招考辦根據高考報名信息直接向省招考辦提供名單,由省招考辦報省教育廳進行最終審核蓋章。考生本人此次不用登記和審核。
11.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以高考報名時按戶籍采集的民族信息為準,考生本人此次不用登記和審核。
12.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獲得國家級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應屆考生:考生在已經參加體育競賽優勝者和高水平運動資格登記、審核和測試,考生本人此次不用登記和審核。
公開公示制度保障資格審核工作公平公正
凡參加申報高考加、降分照顧錄取資格的考生,向區、縣(市)招考辦提交相關材料時,須填寫《遼寧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誠信申報錄取照顧資格承諾書》,由本人承諾所提供的所有證明材料和相關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存在與實際不符的情況,招生考試機構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考生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
為加強社會監督,增強工作的透明度,市招考辦將通過沈陽招生考試網(www.syzsks.com)公布享受加、降分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名單,并在工作日期間開通咨詢投訴電話:22700719和投訴信箱:zkts@syzsks.com,歡迎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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