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季即將開學,遼寧省教育廳就做好春季新學期學校安全工作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各類學校有效預防各類安全事故、案件的發生,確保廣大師生的安全和教育系統的持續穩定。
學校未報批準不得組織春游
省教育廳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堅持集體外出活動審批制度,加強對學生校內活動、校外小群體或個體活動的日常監管,嚴防出現擁擠踩踏、溺水淹亡、交通事故等意外傷亡事件。各市教育局要對屬地學校、幼兒園提出明確要求,如果組織教師或學生開展春游等集體活動,必須按規定報主管部門批準,并有學校領導和教師帶隊,同時要認真制定安全工作預案,搞好安全教育。對未經批準擅自安排集體活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組織者責任。各高校要加強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和實習安全的管理,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全面排查學校周邊建筑安全
同時要求各地要在開學前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尤其要排查寄宿制學校、邊遠山區學校和農村幼兒園的校舍、廁所、圍墻、護坡(坎)以及校園周邊建筑情況,嚴防假期閑置的建筑物因地震、積雪、凍雨等原因造成倒塌傷及師生。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各級各類學校要立即進行整改,及時消除。對暫時無法整改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教育教學生活設施設備,要堅決停止使用,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確定整改時限,落實責任,妥善安排師生,確保安全。
強化校園人防、物防和技防
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強化校園人防、物防和技防設施建設,調整充實保衛力量,配齊防護器械和設施,實現校園技防監控全覆蓋、全記錄。要嚴格落實門衛、巡查、值班值宿、出入證、請銷假等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堅決防止不法分子入侵校園。各地要通過調動并發揮村委會、居民委員會等方面作用,加強農村、城鄉結合部地區中小學學生上下學重點時段、校園周邊重點地段的護導。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春季開學初會同公安、綜治等部門,對學校的內部保衛力量、守衛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逐一進行檢查、逐一查找問題和隱患、逐一督促整改,確保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切實筑牢校園內部安全防范屏障。
推廣使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校車
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加強統籌協調,加快推動本級政府制訂學生交通服務方案和校車服務方案,建立工作保障和協調機制,按照“保障就近入學、寄宿制學校入學、公共交通滿足入學、提供校車服務依次優先”的原則,統籌解決學生上下學交通問題。指導各縣(市、區)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相關工作,指導使用校車的學校與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推廣使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校車,引導大型公交、客運企業組建專業化的校車運營企業,實現校車運營的專業化、規范化。聯合相關部門強化對在過渡期內仍可以作為幼兒、小學生校車使用的非專用校車管理,特別要加強對未經審批的民辦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確保學生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要切實做好駕駛人員和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校車安全應急演練,堅決防止超員、超速等各類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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