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績是衡量一個高中生學習水平的“終極標準”,這種局面將被打破。備受關注的遼寧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于日前正式公布。2010年秋季入學的高中生將首次“嘗鮮”此項考試。考試結果會作為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并成為高考錄取的重要參考。同時,遼寧省將不再進行高中畢業會考,這意味著在遼寧省實行的高中會考制度將成為歷史。
據了解,在高中生中實行學業水平考試是為了落實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普通高中新課程方案》的需要,也是遼寧省完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項舉措。目前在全國部分省份已經開始實施了此項考試制度。
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分為考試科目、測試科目與考查科目。
學業水平考試命題注重對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考查,注重實踐性,考查學生綜合運用基礎知識的能力,力求聯系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經驗。避免偏題、怪題,杜絕超出學科課程標準的要求。
考試科目
包括語文(包括民族語文、漢語文)、數學、外語(包括英、日、俄)、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個科目。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學科(外語不含聽力)考試時間分別為90分鐘,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卷獨立命題合場考試,考試時間共150分鐘;物理、化學、生物三卷獨立命題合場考試,考試時間共150分鐘;信息技術考試時間為50分鐘。
測試科目
包括體育與健康。測試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為基本依據,以測試耐力、力量、速度素質和運動能力為重點,測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測試成績以A(優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個等級呈現,測試成績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同時報省教育行政部門。
考查科目
包括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包括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以及物理、化學、生物的實驗操作。
2010年秋季以后入學的學生都要參加
從2010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遼寧省實施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的對象為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考試每學年組織1次。自2012年起,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定為每年3月份。考試形式均為紙筆閉卷考試。學生在高中二年級必須參加所有由省里統一組織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試。有考試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下一年度的學業水平考試。社會公民也可以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者,頒發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書。
考試成績記入學生檔案
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為A(優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個等級。各科考試成績等級計算方法:100~90分為A級,89~75分為B級,74~60分為C級,59分及以下為D級。考查科目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學業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評價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的主要依據,又是考核學生修業是否達到課程方案規定的畢業要求的基本依據,也是高等學校錄取新生的參考依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為D等級、考查科目成績為不合格者,允許參加下一年的考試,參加下一年考試考生的考試科目成績記錄不得超過B級(含B級),考查科目參加下一年考試通過后,成績記為合格。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考查成績記入學生檔案,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提供給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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