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記者從遼寧省招考辦獲悉,2011年在遼寧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仍實行聯合招生。報考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于文化考試前進行體育專業考試。考生在規定時間到縣(區)招考辦報名,交納報名費并領取準考證。報考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需填報專項,專項填報后不予改動。考生待體育考試后填報報考學校及專業志愿。
據介紹,凡參加遼寧省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考試的考生,須按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規定的考試時間,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沈陽體育學院參加專業考試。凡兩證不全者,不能參加考試。沒有身份證的考生,須在當地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明,證明上的照片須壓鋼印并與《準考證》上的照片系同一底片。考生參加體育考試的交通費、食宿費及體育考試費自理。考生需在體育考試前一天下午或當天早7點之前于考試現場交納體育考試費。
遼寧省招考辦提醒考生需注意:
1、在考試中犯規(如100米三次搶跑)原則上取消其該項考試資格。
2、在考試中,考生不聽從招考人員指揮或妨礙招考人員工作,辱罵招考人員,招考負責人有權暫停該考生考試并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可取消其考試資格。
3、考生因特殊情況遲到,應向聯合招生組負責人說明情況,經批準方可隨本組考試,所誤項目在考試結束時補考。
4、考生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按規定時間參加體育專業考試,應在考試前將縣以上醫院的診斷書或證明交市招考辦,經市招考辦批準可參加統一補考。如因考試中出現外傷不能繼續考試,要經本人申請,招考人員證明,聯合招生組負責人批準后參加統一補考(已考過的項目有效,不予重測)。考生參加補考時,須出示市招考辦證明和體育專業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補考。
5、發現冒名頂替,取消繼續考試資格并按高考舞弊處理。
6、考生報考體育專項只能報一項。
7、各項考試中出現的技術問題,由考試組長裁決。
8、考試成績公開,直接與考生見面。
相關鏈接一:體育考試內容及日程安排
體育考試總分為100分。考試內容為身體素質成績(占總分45%),基本技術成績(占總分20%)和專項技術成績(占總分35%)三部分。身體素質考試項目為:100米、原地推鉛球、800米;基本技術考試項目為:跳遠、籃球往返運球投籃(考生在兩項中任選一項參加考試)。籃球專項考生只能參加跳遠考試,田經(200米、400米、跨欄、跳遠、跳高、三級跳遠)專項的考生只能參加籃球往返運球投籃考試;專項技術考試項目為:200米、400米、1500米、男子110米(欄高1米)和女子100米(欄高0.84米)跨欄、鉛球、鐵餅、標槍、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體操、籃球、排球、足球、武術、乒乓球、藝術體操、健美操、游泳。考生須在專項中任選一項參加考試。每名考生考試時間為一天半,第一天上午考試項目為:100米、原地推鉛球、跳遠,下午進行專項考試,第二天上午考試項目為:籃球往返運球投籃、800米。各市考試日程安排詳見附表。
相關鏈接二:錄取原則及辦法
錄取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按考生文化、體育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其它專業錄取之前,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單獨提前錄取,凡達到我省文化、體育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其檔案材料由遼寧省招考辦按其第一志愿及院校調檔比例一次性提供給院校審查、錄取,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處理。已被體育院校錄取的考生,其它院校不再錄取。
錄取辦法:考生文化、體育成績在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報考志愿擇優錄取。沈陽體育學院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按文化課成績除以7.5加體育成績作為綜合成績擇優錄取,錄取女生數量如達不到一個教學班時,可適當降分錄取。遼寧師范大學按文化課成績加體育成績(原體育成績乘4)作為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其它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按文化課成績除以5加體育成績作為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省外體育院校(專業)按文化課成績除以7.5加體育成績作為綜合成績擇優錄取;部分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如在招生章程中已向社會公布錄取原則的,按學校錄取原則錄取。遺留問題由學校處理。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者(列入國家體育、教育行政部門競賽計劃的,有等級制度標準的項目)、應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經省有關部門測試認定后,文化課總分按國家及省相關加分政策增加相應分數,由學校審查錄取。
相關鏈接三:2011年遼寧省體育專業考試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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