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遼寧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分組審議了《遼寧省防震減災條例(草案)》。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對學校、托幼機構、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高于當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將其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眾最放心的建筑。
提高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的公共服務設施抗震設防標準,是新修訂的防震減災法中確定的一項重要內容。鑒于學校、幼兒園等建設工程未列入《遼寧省抗震設防重大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范圍目錄》,因此,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時提出,增加“對學校等建設工程設定更高抗震設防標準”的條款,嚴格執行強制性建設標準規范。
地震逃生知識也要成為各學校必修課。條例草案要求學校進行地震應急知識教育,每年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演練活動,提高學生的安全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這是對生命個體的尊重和重視,彰顯了關愛生命的精神。不僅僅是學校,各級機關也要在每年的培訓中增加災難逃生、緊急救護演練,提高對生命的認知和對生命的保護,切實增強機關隊伍的抗災救災能力,維護群眾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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