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及招生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二、報名及招生辦法
2010年在遼寧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仍實行聯合招生。在遼寧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設立體育專業聯合招生組。報考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于文化考試前進行體育專業考試。
考生在規定時間到縣(區)招考辦報名,交納報名費并領取《2010年遼寧省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準考證》(以下簡稱《準考證》)。報考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需填報專項,專項填報后不予改動。考生待體育考試后填報報考學校及專業志愿。
凡參加遼寧省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考試的考生,須按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規定的考試時間,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沈陽體育學院參加專業考試。凡兩證不全者,不能參加考試。沒有身份證的考生,須在當地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明,證明上的照片須壓鋼印并與《準考證》上的照片系同一底片。考生參加體育考試的交通費、食宿費及體育考試費自理。考生需在體育考試前一天下午或當天早7點之前于考試現場交納體育考試費。
符合國家體育總局“單獨招生”報名條件的在役和退役的優秀運動員以及具備二級(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資格的后備人才,須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縣(區)招考辦參加高考報名,然后持相關材料到招生院校報考運動訓練或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文化考試由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統一命題并組織考試,試卷由招生院校組織評閱;體育專項考試由招生院校負責組織,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統一考試辦法和評分標準;符合免試條件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運動員(含退役運動員),可依照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規定,在履行相關手續后可進入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或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學習。具體事宜請與招生院校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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