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發改委發布新政,今年秋季起,將實行《關于加強成都市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對成都市幼兒園收費作出新的規定。今后,成都市幼兒園的收費項目將包括:保育教育費、全托住宿費、伙食費、校車接送費等,同時代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各類幼兒園除收取上述規定項目的費用外,不得收取“建園費”、“興趣班費”等其他任何費用。
據悉,成都中心城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每月最高650元,公益性幼兒園保教費每月600元。低保困難家庭、孤兒就讀公辦及公益性幼兒園,免收保教費。民辦幼兒園因成本因素確需調整收費標準的,只能在今年秋季開園起,按“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執行,并且應提前半年公示新的收費標準。嚴禁在學期中提高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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