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教育局下發《關于做好2012年外來務工就業農業勞動者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了在成都接受義務教育的外來務工就業農業勞動者(簡稱“外來農民工”)子女的要求及辦理就讀手續的程序。
符合條件才能申請
按照規定,外來務工就業農業勞動者子女(含被監護人)可申請在成都市接受義務教育。“外來務工就業農業勞動者”是指申請人本人及其子女在同一戶籍的原籍農業戶口,或是原籍戶口和農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原籍戶口和林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林權證》的,在成都市居住的非成都市戶籍人員,以及成都市戶籍人員中:
常住戶口不在成都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含高新區,以下簡稱五城區)而到五城區居住的人員;常住戶口在成都市五城區而到成都市非五城區居住的人員等;常住戶口在成都市非五城區跨越區(市)縣居住的人員。
申請需要這些東西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規定,今年適用本意見的外來務工就業農業勞動者為子女申請入學,應于5月14日―6月15日的工作日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或鄉(鎮)人民政府免費領取《勞動合同》,填報《成都市外來務工就業農業勞動者子女就學申請表》,出示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復印件:
申請人本人及其子女在同一戶籍的原籍農業戶口,或是原籍戶口和農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原籍戶口和林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林權證》;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成都市臨時居住證》;申請子女在成都市中心城區就讀的,須提供其在中心城區就業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為法人的工商營業執照及納稅證明;申請子女在成都市郊區(市)縣就讀的,須提供其在該郊區(市)縣就業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為法人的工商營業執照及納稅證明。
看清時間
5月14日―6月15日的工作日,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或鄉(鎮)人民政府免費領取《勞動合同》,填報“申請表”
6月4日-6月15日的工作日,為辦理《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子女入(轉)學報名登記時間
7月2日―7月6日,登記點公布通過審核人員名單
8月6日―8月10日,申請人到原登記點領取“通知書”
8月20日―8月24日,申請人持“通知書”到學校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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