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考生參加普通高考,一律在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報名參加考試,不得跨縣(市、區)報名參加考試。
回城生報名要開證明
在外地讀書返回正住戶口所在地報考的考生,須由就讀學校開具學籍證明,同時提供生物、地理會考原始成績及等級(A、B、C、D)、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級)。會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就讀學校所在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簽章后,可記入升學成績。報名時,憑戶口簿、學籍證明、生物和地理兩科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到戶口所在的區(市)縣招辦辦理報名手續。報名后,體育考試、理化實驗操作考試以及政治、歷史畢業會考都在戶口所在地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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