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審批登記表”填寫要求
填表日期:按照“××××年××月××日”的格式填寫。
專業代碼、名稱:要先填寫專業代碼,后填寫專業名稱。對已經停考的專業要按照“停考專業與畢業名稱對照表”中的該專業所對應的替代專業的代碼、名稱填寫。
考生基本信息欄:填寫時不得空項或寫省略符號,沒有的項目要注明字樣“無”字,其中“個人簡歷”從高中階段填起即可。
課程考試成績欄:必須按照畢業計劃中規定的課程順序填寫。
考生如果使用學過的已經停考的課程替代畢業計劃中現行課程的,在填表時必須把“停考課程的名稱、學分”填寫在需要替代課程的位置上。
已取得專業證書的考生在填表時,要先填寫公共政治課和公共基礎課,后填寫專業課程,專業課程的填寫順序按專業證書上所列的課程順序填寫。
合格證頒發時間欄:按照“××××年××月”的格式填寫。
頒發省市欄:填寫頒發該課程合格證(或證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在填寫時不得寫省略符號。
區縣自考辦審批意見欄:區縣自考辦要在欄內“右側”加蓋“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審核專用章”,集體單位要將院校公章加蓋在欄內“左側”。
提示:“畢業生審批登記表”須由考生本人如實填寫并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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